賴清德:「非核家園」不是民進黨意識形態 拋3條件可接受新的核能技術
(記者張麗娜/台北報導)總統賴清德今(8日)下午主持首場「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賴清德在開場致詞時提到,天災像重感冒、氣候變遷則像慢性病,會持續加強面對極端氣候的適應機制;他強調,能源議題也不單純是「擁核」或「反核」,而「非核家園」也不是民進黨的意識形態。賴在聽取報告後也表示,無論是面對新的核能技術,或者現有核電廠存廢的問題,都必須先經過社會對話,取得社會共識,來妥善解決核安、核廢料,以及法制面等諸多問題。
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今在總統府召開,與會者包括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中央研究院前院長李遠哲、臺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董事長簡又新2位顧問;三位副召集人: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中央研究院院長廖俊智及和碩聯合科技董事長童子賢;中研院院長廖俊智、和碩科技董事長童子賢3位副召集人;以及24名包括政府部會首長、產業代表、公民團體、專家學者等委員。
賴清德致詢時表示,為了因應全球氣候變遷、全球性傳染疾病的影響,以及全球地緣政治變化的挑戰,他特別宣布總統府將成立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以及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這三個委員會,希望能夠發揮三大功能,要成為「社會參與的平台」、「社會溝通的橋梁」、以及「政策效能的引擎」。
賴清德指出,今天召開第一次會議,將從社會關注的焦點議題,開始進行討論。首先,會由環境部長彭啓明報告「氣候變遷對全球及台灣的影響衝擊評估」,再由台電公司董事長曾文生報告「台灣電力供需的轉型與挑戰」。
對於各界關注的能源議題,賴清德強調,台灣的供電穩定,不僅僅是台灣社會關心的議題,更是國際供應鏈關切的焦點。這陣子,各界對於核能的議題,也有很多的討論。回顧二十幾年前,還在當立委的他曾與許多跨黨派委員提案制定《環境基本法》,這部法律被稱為「環境憲法」,也是首次將「非核家園」四個字入法,在第23條條文寫道:「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
賴清德指出,雖然當時是民進黨在中央執政,但當時的民進黨並不是國會多數。《環境基本法》能夠在朝野共識下完成立法,也證明了「非核家園」不是民進黨的意識形態;「永續發展」才是朝野、不分政黨為國家共同打拚的目標。
賴清德強調,能源議題,絕對不是簡單的只是「反核」或「擁核」的是非題,在國家氣候治理中的每一個決策,勢必都是多元的「選擇題」,甚至是複雜的「多選題」,才能夠誠實面對問題、務實提出對策、踏實解決問題,所以他也要告訴大家,有不同主張的立場,是民主的日常,有多元的意見,更是民主最難能可貴之處。
賴清德也在會中裁示,「非核家園」是寫在《環境基本法》第23條,法定的國家政策目標,而2018年的「以核養綠」公投案通過後,民進黨政府也尊重公投結果,由行政院提案修法,經過立法院三讀,刪除了《電業法》關於2025的年限規定。
賴清德表示,在能源政策上,當前政府的重要工作是:第一,我們要確保穩定供電;第二,我們要優先努力開發多元綠電;第三,我們也不排除任何有助於淨零的能源方案,包括未來新的、先進的核能技術。
賴清德強調,無論是面對新的核能技術,或者現有核電廠存廢的問題,都必須先經過社會對話、取得社會共識,來妥善解決核安、核廢料,以及法制面等諸多問題。
總統府副秘書長張惇涵會後轉述指出,關於能源議題,會中各種能源選項討論很多元,但並未就核能存續議題進入實質討論,然而委員會對於能源治理有兩項高度共識,以此為基礎,期盼未來持續有更良善的討論。
第一項的共識是,每個能源選項在不同層面都遭遇不同的挑戰,並且要在發展與永續,變遷與調適間取得平衡,確實挑戰嚴峻。但積極發展再生能源,是最大公約數,因此,大家都有共同而區別的責任,必須政府部門、民間企業、公民社會共同面對重重挑戰。
第二項共識是,曹世綸委員在會中的倡議,獲得委員大力的呼應,總統也在結論做了裁示,現階段的當務之急,是對於各種能源選項,政府應充分揭露資訊、充分釐清事實,建立共同且真實的資訊平台,以弭平資訊落差,避免社會分裂,讓台灣社會進一步理性討論,促進對永續未來達成社會共識。
賴清德也在會後表示,今天有非常多元的討論,討論也非常深入。未來將每季定期召開一次會議,這個委員會也將與「行政院永續會」對接。他也請副召集人鄭麗君副院長、執行秘書彭啓明部長,將行政院因應氣候變遷的相關政策作為及進度,列為本委員會每次會議的報告事項,透過這個委員會,每三個月一次的報告,強化社會溝通,讓社會大眾更了解政府的施政與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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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菱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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