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統刪地方一般補助款 北市被刪37.9億元成全台第5慘 北市府:違《財劃法》規定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政府(圖/資料照片,圖源:翻攝自Google Map)
中國國民黨、台灣民眾黨先前聯手,大砍或凍結部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並於1月21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3月12日否決行政院提出的114年度總預算覆議案,總統府則依法在3月21日公布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行政院認為立院三讀版114年政府總預算、《財劃法》有重大瑕疵,不僅拍板聲請釋憲,更決定統刪中央給地方的一般性補助款,刪減率25%,引發地方強烈反彈。其中台北市被刪地方一般性補助款37.9億元,是全台第5慘(全台地方一般性補助款被刪前10名縣市分別為:1.屏東縣:52.5億元、2.高雄市:51.9億元、3.台南市:51.7億元、4.彰化縣:51.7億元、5.台北市:37.9億元、6.雲林縣:37.6億元、7.嘉義縣:35.3億元、8.南投縣:35億元、9.台中市:34.4億元、10.新北市:30.4億元)。台北市府今(22)日表示,行政院刪減一般性補助款違反《財劃法》規定,中央應依法保障地方政府獲配財源。
台北市府表示,新修正之《財政收支劃分法》已於114年3月21日經總統公布施行,依據該法第30條第3項規定,中央政府給予地方政府之一般性補助款金額,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一年度預算編列數。行政院於5月16日函告各地方政府,逕予刪減地方政府一般性補助款,致地方政府獲配一般性補助款低於前一年度(113年度)預算編列數,除違反財劃法規定,亦影響地方政府施政及廣大民眾權益與福祉。
台北市府財政局局長胡曉嵐指出,台北市一般性補助款114年核定金額138.9億元,本次遭刪減37.9億元,主要遭刪減項目為教育補助、社會福利補助及基本設施補助項目,主要包括兒童及少年、老人、身心障礙等福利政策經費、教育經費、人本交通包含人行道改善、道路改善及維護等經費,皆是涉及民眾教育、社會福利、交通安全重要的施政項目。
胡曉嵐最後表示,行政院針對全國地方政府一般性補助款刪減比例統一為27.3%,已嚴重影響地方政府施政。地方財政穩定是公共服務品質與市民福祉的根基,北市府將加強財務調度,適時評估辦理追加減預算,以確保各項市政計畫如期推動,確保市政運作無礙,也呼籲中央應審慎評估,儘速恢復各地方政府原編預算數,以符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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