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歲以上長者聘外籍看護免巴氏量表三讀|黃仁︰樂見原住民長者照護獲得更多保障
【警政時報 包克明/臺北報導】
立法院會今(31)日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案,年滿80歲或70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得免巴氏量表評估,聘僱外籍看護。國民黨原住民立委黃仁指出,樂見內容增訂家庭看護工,被看護者具有原住民身分時,評估與認定方式由衛福部會商原民會定之,讓原住民長者照護獲得更多保障。
根據今日立院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條文內容,修正第46條第1項第9款,將現行「家庭幫傭及看護工作」,改為「家庭幫傭、機構看護及家庭看護工作」。增訂家庭看護工,被看護者具有原住民身分時,評估與認定方式由衛福部會商原民會定之。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指出,在台灣25歲至64歲未就業人口高達285萬人,因照顧長者而無法工作的比例達5.25%,這是台灣社會損失,針對80歲以上長者還有70至79歲二級罹癌長者提供家庭外籍看護照顧,已經是刻不容緩。
王鴻薇表示,執政黨或一些側翼攻擊說如果開放80歲以上健康老人會有排擠,沒有看過這麼沒有出息的政府,照顧弱勢長者,竟然是以犧牲80歲以上長者利益作為墊腳石,把自己的無能推給80歲以上的長者。
由於國民黨立院黨團、民進黨立院黨團、民眾黨立院黨團皆有提出就業服務法的再修正動議,立法院會以表決方式處理。國民黨團版本首次表決以贊成52人、反對49人、棄權8人,並未過半,故再次進行表決並以多數為可決,再以贊成52人、反對49人、棄權8人,通過國民黨團版本再修正動議。
根據今日立院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條文內容,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被看護者凡年齡滿80歲以上,或70歲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得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即免巴氏量表評估)。
- 記者:警政時報 包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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