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前艦長倒戈!綠委擬提「呂禮詩條款」 退役校官媚中可砍月退俸

不滿前艦長倒戈!綠委擬提「呂禮詩條款」 退役校官媚中可砍月退俸

前海軍新江艦長呂禮詩在中國珠海航天展受訪時說,想讓台灣觀眾知道,「我們中國有多強」,此番言論引起譁然。民進黨立委邱志偉提案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擴及規範對象由退役將領擴及「少校以上且領有終身俸人員」,若有損國家尊嚴,應當按情節停止其月退休俸,該草案已於15日完成連署,並送達立院議事處。

呂禮詩日前至廣東參觀中國珠海航天展,接受中國官媒中新社訪問時,大讚中國解放軍實力,甚至說:「我在台灣節目裡頭一再強調,有圖有真相,我也想分享這些寶貴經驗,把實際的真相告訴大家,讓觀眾知道,我們中國有多強」。

對於呂禮詩的媚共言論,國防部表示,依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退役「將領」參加中國舉辦的黨政軍活動,若有妨害國家尊嚴行為,得由(原)服務機關視情節停止領受,5年的月退伍給50%至100%;情節重大者,得剝奪其月退伍給與,並註銷勳、奬章。但呂禮詩以「少校」退役,並非該法適用對象。

不只呂禮詩罰不到,國民黨翁曉玲日前還提案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要刪除俗稱「吳斯懷條款」的第9條之3 、第91條條文,指退將赴中國參與慶典或活動時,唱中國國歌或是向中國國旗敬禮是「禮貌行為」,所以擬刪掉其罰則。翁曉玲修法動作同樣也引起爭議。

綠營反對翁曉玲修法,如今更要增列「呂禮詩條款」,將擴大處罰對象的退休國軍層級。提案修法的邱志偉表示,草案明定,領有終身俸的「校級」以上人員,退伍後仍與國家維持公法上關係,更應當有特殊忠誠義務,若有損國家尊嚴之行為,應當按情節停止其月退休俸,草案已於15日完成連署,並送達立院議事處。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也說,呂禮詩的言行無法可罰,明顯是法律與國安漏洞,中國故意找一個非將級的退役人員,可能是中國精心安排的一場戲,未來這種媚共事件只會越來越多,因此應修法因應。

民進黨立委陳冠廷指出,自2016年至2023年8月間,多起違反國安案件,犯罪者平均被判刑度僅輕判6個月,恐讓共諜有恃無恐。他提案修正《國家安全法》、《反滲透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增訂法院應設立「國家安全專業法庭」審理相關案件,辦理的法官須具有國安相關專業知識,每年還要接受一定時數的國安相關專業訓練或在職研習。(責任編輯:鄭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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