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5條、第19條、第41條修正草案

鑒於國際間對企業於環境、社會及治理(ESG)等永續發展議題之日益關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分別於112年3月28日發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及112年8月17日發布「我國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永續揭露準則藍圖」。為強化保險業永續資訊之揭露品質,以提升其蒐集、運用及編製永續資訊之能力,金管會研擬「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下稱本辦法)第5條、第19條、第41條修正草案,將於近期依法辦理預告。

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為強化保險業永續資訊之揭露品質,以提升其蒐集、運用及編製永續資訊之能力,爰增訂保險業訂定控制作業之處理程序應包括永續資訊之管理。(修正條文第5條)

二、為引導保險業加強永續資訊之管理,爰增訂保險業應將永續資訊之管理納入一般查核及內部稽核報告揭露項目。(修正條文第19條)

三、考量保險業建立永續資訊管理之內部控制制度,並將其納入年度稽核計畫需有一定期間配合調整,明定本次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為114年1月1日,俾利保險業遵循。(修正條文第41條)

金管會表示,本辦法修正草案將依行政程序法規定,於近日內公告,為廣納各方意見以期修正方向臻於周延,除將刊登行政院公報外,亦將於金管會網站刊登法規草案之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界如有任何意見,請於公告之預告期間內,至金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之「草案預告」網頁內陳述意見。

聯絡單位:保險局財務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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