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販售RE綠電為補充性商品 不會與民爭利

有關今(24)日再生能源公會對台電販售「低碳電力RE30」提出擔憂,台電表示,RE30是補充綠電市場商品,購買用戶須先向民間購買綠電,不足部分再由本商品補充,設計上是與民間合作互相搭配,以滿足用戶的綠電需求;此外,綠電與市電分開處理,不會出現「灰電漂綠」的問題。面對產業綠電需求持續增加,透過RE30商品適時挹注綠電,亦可穩定綠電市場供需,協助出口企業達成RE目標,取得國際供應鏈門票。

台電指出,RE30低碳電力商品以補充性質為主,故銷售方式、價格設定等會做審慎考量,以避免影響綠電市場。為鼓勵用戶先向民間購買綠電,在銷售方式方面,將優先轉供民間綠電,剩餘未匹配成功之用電量再由RE30商品補足。以購入100萬度RE30低碳電為例,需30萬度綠電,倘用戶已向民間購買25萬度,則台電只會補充5萬度,以協助補至RE30為上限。

價格方面,RE30商品綠電價格目前以6.3元(不含營業稅及轉供費)設定,高於市場行情5.5~6元,可引導企業於市場購買不足部分才向台電購買,應無公會提到與民爭利或影響離岸風電銷售之問題。

台電說明,RE30商品採組合銷售,實務上綠電與市電會分開處理,市電部分按一般用電方式供應,綠電部分同民間採轉供方式提供予用戶,並無灰電漂綠疑慮。此外,本商品綠電來源為台電自建案場,為避免商品銷售後增加產業碳排負擔,目前規劃產業用電排碳係數將維持不變,而電價受補貼之民生用電,排碳係數則會微幅上升,以維持總排碳量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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