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遭重罰並勒令停業 中市府全面公安稽查39家大型百貨商場、量販店公安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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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網諸葛志一臺中報導】台中市新光三越百貨發生嚴重爆炸事件,經查氣爆發生於該商場 12 樓違法施工區域,因施工管理不善造成結構受損、電梯損壞,並產生外牆帷幕附掛物掉落疑慮,台中市政府都發局勒令該百貨公司停止使用,限期一個月內改善完成,若屆期未改善,將可連續開罰並勒令繼續停止使用直到改善為止,14日下午都發局也將啟動百貨、商場、量販店聯合稽查,確保公共安全。
都發局表示,此爆炸事件違反建築法第 77 條第 1 項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未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建築物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已依同法第 91 條規定查處建築物所有權人新台幣30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及停止建築物使用,改善期間並應確保公共安全。
此外,現場電梯因受氣爆影響,受損嚴重,牆面與電梯門板變形無法正常使用,為確保民眾安全及維護公共安全,都發局已針對該場所勒令停止使用及張貼「注意掉落物」公告。
台中市政府為防範類似事件再發生,都發局14日下午兩時全面展開公安稽查,針對台中市轄內樓地板面積 5,000 平方公尺以上的 39 家百貨商場及大型量販店進行專案聯合稽查。此次稽查將由都發局副局長曾文誠及主任秘書吳信儀分別帶隊,聯合經發局、消防局及欣中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首波預計稽查 2 家百貨商場及 2 家大型量販店,若發現違規,將依法裁罰並限期改善。
都發局強調,將依規要求各百貨商場量販店持續加強公共安全管理,依規定期公安申報,市府後續也將加強聯合稽查,以維護市民安全。
- 記者:民眾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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