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居長者關懷不分國籍 社會局提供服務不漏接

發稿單位:社會工作科/老人福利科

發稿日期:114年3月19日

聯絡人:邱慶雄科長/趙佳慧科長

聯絡電話:1999轉分機1633/1999轉分機6967

有關近期媒體報載,外國籍長者獨居,租屋處環境髒亂,生活難自理,引發外界關注。社會局說明,案主領有臺灣永久居留證,自述於年輕時來台從事翻譯工作,自退休後便獨居於租屋處,近年由社福中心安排定期關懷訪視。目前長者因身體狀況尚在醫院療養當中,本週將由社福中心與美國在台協會共同前往探視,提供後續支持或服務。目前居住於臺北市境內,持有我國永久居留證,且年齡超過65歲以上之外國長者,約為1000人,依照國內規定,案主需於國內設有戶籍才能擁有福利身份,故此類外國籍人士因無戶籍設立,而不符所謂福利身份。然而,基於人道關懷,針對外國籍獨居長者,臺北市依舊透過社福中心、老服中心、關懷據點提供相關福利服務、協助。


針對外國籍獨居長者,社會局說明服務內容,獨居長者由執行單位定期依其生理健康、心理狀況、社會關係等指標進行分級評估,確認服務需求及訂定服務計畫,結合本市福利、心理衛生等相關資源,提供更適切符合獨居長者需求的服務,服務如下:

一、 電話問安及關懷訪視服務:安排志工定期電話問安,以瞭解老人日常生活及健康狀況並表達對長輩的關懷,另結合民間團體與志工進行關懷訪視服務,減少獨居之寂寞與孤單感,增強社會支持系統,避免其與外界隔絕。

二、 物資服務:提供物資服務,協助度過急難需求。

三、 災害關懷服務:於低溫、酷暑、風災等災害期間啟動關懷服務。

四、 轉介機構安置服務:對於生活無法自理(重度失能)、獨自居住有安全之虞之長輩,由執行單位協助申請機構安置服務,或媒合資源協助環境打掃清運。

五、運用民間捐贈資源提供協助:若有其他重大傷害產生,適時結合民間資源提供適切協助。


除以上服務,老服中心、社區關懷據點亦開有長者樂齡課程,鼓勵長者多走出門參與人際互動。各據點、中心皆有舉辦適合長輩參與的教學課程及健康促進活動,亦歡迎外國籍長輩前往參加,與臺北一起好好慢老,實現樂齡、樂活人生。若民眾有發現外國籍獨居長者,請立即向地區社福中心、老服中心通報,單位將立即了解,後續評估提供協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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