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2.0掀稅單之亂? 3步驟為自身權益加固保障

文/住展雜誌
隨著今(2025)年「房屋稅2.0」新制上路,稅制變革引發不少混淆,當前許多民眾陸續收到房屋稅單,卻發現稅額大幅增加,原因多為稅單誤判自住用途為非自用,導致稅率從1%暴增至3.2%、4.8%。專家建議屋主應主動檢查稅單內容,以免誤繳高額稅金。
五大改革重點
本次稅改主軸為落實居住正義,藉由以下五大措施,壓抑囤房行為、鼓勵實際自住與公益使用,具體內容如全國單一自住減稅,即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國僅持有1戶自用住宅,需設籍、實際自住且未出租營業,稅率由1.2%降為1%。
此外還有提高多屋持有成本,實施全國歸戶,合併計算所有房產後,適用稅率為2%至4.8%,對多屋族課以更高稅負;以及申報租賃所得享減稅,合規申報租金所得,且達規定租金標準者,適用1.5%至2.4%的較低稅率;同時,繼承非自願共有減稅,針對非自願取得的繼承共有不動產,改課較低稅率1.5%至2.4%。
最後是鼓勵建商釋出餘屋:建商於合理銷售期間(2年內)未售出的住家用房屋,稅率調降至2%至3.6%。

三大條件判定自住資格
欲適用自用住宅稅率,需符合以下三項條件,房屋需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完成戶籍登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名下不超過3戶;
該房屋未作出租或營業用途。
信義房屋代書柯佩汶提醒,其中須留意戶籍設立為認定是否自住的關鍵,若僅實際居住但未設籍,也將被視為非自用,課徵高稅率。部分民眾因學區需求或其他原因未設籍於實際居住處,易遭誤判。
三步驟自檢稅單
柯佩汶建議,民眾可先自行檢查房屋稅單正確性,首先是檢視稅單上房屋使用情形與適用稅率是否符合自住條件;接著核對戶籍地址與稅單申報用途是否一致;而後如發現錯誤,盡快聯繫稅捐機關承辦人進行補正申請。
節稅規劃需謹慎
將房屋申報為出租雖然可獲稅率優惠,但也須考慮未來出售時,可能失去自用住宅的土地增值稅優惠、房地合一稅優惠、重購退稅資格。為了短期節省幾萬元房屋稅,若導致未來出售時損失數十萬甚至上百萬元稅務優惠,反而得不償失。
若欲進一步節稅,可優先考慮符合免稅條件的房屋,例如房屋現值低於10萬元者,或符合地方政府規範的免稅標準,每人最多3戶;另高價值房屋應儘可能規劃為自住戶,節稅效益最大。若選擇出租,也應依法申報租金所得,或成為公益出租人,以享有相關稅負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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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住展房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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