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搬家棄養12貓僅4隻生還 判拘50天併罰20萬
高雄林姓男子在租屋處飼養7隻成貓,後續又領養5隻幼貓,但搬家時未將貓咪帶走,致房東發現滿屋都是遺體骨頭,僅剩4隻成貓。高雄地院判拘50天,可易科罰金,另併科罰20萬。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法官認為林男犯後坦承犯行,但飼養動物本應善盡照護義務,若無能力繼續飼養也應向外尋求協助跟收留,而非消極放任飼養的貓在髒亂生活環境無人照料,最終造成死亡。
法官審理後,依違反動物保護法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判處拘役50天,併科罰金新台幣20萬元,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29歲林男在高雄前鎮區租房子照顧7隻成貓,後續又佯稱是「高雄奶貓救援隊」的「愛爸」向劉姓女子領養5隻幼貓,承諾養到斷奶為止。
不過,林男之後不僅和劉女中斷聯繫,搬家時也未帶走任何一隻貓咪,放任貓咪們在屋內自生自滅長達2個月,直到租屋處發出惡臭,屋主聽聞消息回來查看才發現,屋內環境髒亂,滿地貓咪遺體跟貓骨,經通知高雄市政府動物保護處到場,安置生還的5隻成貓。警方則循線追緝林男到案說明,但最後其中1隻生還的成貓仍不幸過世,僅餘4隻成貓。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法官認為林男犯後坦承犯行,但飼養動物本應善盡照護義務,若無能力繼續飼養也應向外尋求協助跟收留,而非消極放任飼養的貓在髒亂生活環境無人照料,最終造成死亡。
法官審理後,依違反動物保護法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判處拘役50天,併科罰金新台幣20萬元,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29歲林男在高雄前鎮區租房子照顧7隻成貓,後續又佯稱是「高雄奶貓救援隊」的「愛爸」向劉姓女子領養5隻幼貓,承諾養到斷奶為止。
不過,林男之後不僅和劉女中斷聯繫,搬家時也未帶走任何一隻貓咪,放任貓咪們在屋內自生自滅長達2個月,直到租屋處發出惡臭,屋主聽聞消息回來查看才發現,屋內環境髒亂,滿地貓咪遺體跟貓骨,經通知高雄市政府動物保護處到場,安置生還的5隻成貓。警方則循線追緝林男到案說明,但最後其中1隻生還的成貓仍不幸過世,僅餘4隻成貓。
- 記者: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6日電
- 更多社會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