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1/23開庭 北院傳彭振聲邵琇珮李文宗
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北檢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等11名被告。台北地方法院訂於1月23日首度召開準備程序庭,傳喚被告彭振聲、邵琇珮、李文宗到庭。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去年12月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罪起訴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11人,並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月徒刑。
除了柯、沈外,其餘被起訴的被告還包括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前台北市都委會執秘邵琇珮、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應曉薇助理吳順民、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木可公司董事長李文娟、會計師端木正。
北院預計於1月23日上午9時30分、10時15分及11時召開準備程序庭,分別傳喚彭振聲、邵琇珮、李文宗說明。
彭振聲被控在北市副市長任內,明知違法仍圖利財團百億元不法利益,敗壞官箴,考量他認罪自白,原求刑6年依法減為3年,褫奪公權3年。北檢在偵查期間聲押禁見彭振聲獲准,案件移審後北院裁定新台幣500萬元交保。
邵琇珮被控為仕途迎合柯文哲,拋棄依法行政堅持,違背法令圖利財團,但於偵查中自白犯罪,且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檢察官請法官減刑到1年3月徒刑,併宣告緩刑2年。
李文宗涉嫌收受沈慶京賄賂,又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數千萬元政治獻金,還積極指示胞妹李文娟銷毀木可公司損益表,北檢求刑合計17年4月。李文宗在偵查期間被檢察官聲押禁見獲准,案件移審後2度交保,最後仍遭北院裁定羈押禁見。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去年12月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罪起訴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11人,並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月徒刑。
除了柯、沈外,其餘被起訴的被告還包括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前台北市都委會執秘邵琇珮、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應曉薇助理吳順民、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木可公司董事長李文娟、會計師端木正。
北院預計於1月23日上午9時30分、10時15分及11時召開準備程序庭,分別傳喚彭振聲、邵琇珮、李文宗說明。
彭振聲被控在北市副市長任內,明知違法仍圖利財團百億元不法利益,敗壞官箴,考量他認罪自白,原求刑6年依法減為3年,褫奪公權3年。北檢在偵查期間聲押禁見彭振聲獲准,案件移審後北院裁定新台幣500萬元交保。
邵琇珮被控為仕途迎合柯文哲,拋棄依法行政堅持,違背法令圖利財團,但於偵查中自白犯罪,且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檢察官請法官減刑到1年3月徒刑,併宣告緩刑2年。
李文宗涉嫌收受沈慶京賄賂,又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數千萬元政治獻金,還積極指示胞妹李文娟銷毀木可公司損益表,北檢求刑合計17年4月。李文宗在偵查期間被檢察官聲押禁見獲准,案件移審後2度交保,最後仍遭北院裁定羈押禁見。
- 記者: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9日電
- 更多社會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