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闖包廂口角遭女友勸架抓住 砍人嫌犯判5年半
高雄李姓男子不滿女友羅姓女子與施姓男子在KTV唱歌,他入內質問遭施男持刀砍傷,高雄地院認定李男當時遭女友勸架抓住,施男不構成正當防衛,據此依殺人未遂罪判5年半。
施男在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期間,辯稱李男進來包廂時有打電話要撂人,且還辱罵揮打,是擔心出不去包廂才拿出摺疊刀揮舞,並無殺人犯意。
合議庭認為,李男送醫已達休克狀態,若未即時救治可能危及生命,因此並不能因李男最後被救回一命,就認定施男無殺人犯意。且依據證人供述,可見案發當時李男遭女友從後面抓住,難以自由行動,若施男僅為自我防衛當下就能趁隙逃離,但事實上卻是未就此罷手,反而繼續砍殺。
高雄地院審結後,不採信施男辯詞,依殺人未遂罪判施男有期徒刑5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施男去年5月11日凌晨與羅女相約在高雄一間KTV歡唱,不料唱到當天清晨6時許,李男循女友手機定位進入包廂對質,並與施男發生口角爭執,羅女見狀則是趕緊抓住李男勸架。
不料,施男見李男正與女友拉扯時,突然從口袋拿出折疊刀朝李男頭部、胸腹部揮砍,致李男受多處撕裂傷、臟器外露,重傷休克後送醫救治,幸最後撿回一命。施男犯案後則逃離包廂並把凶刀丟棄。
施男在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期間,辯稱李男進來包廂時有打電話要撂人,且還辱罵揮打,是擔心出不去包廂才拿出摺疊刀揮舞,並無殺人犯意。
合議庭認為,李男送醫已達休克狀態,若未即時救治可能危及生命,因此並不能因李男最後被救回一命,就認定施男無殺人犯意。且依據證人供述,可見案發當時李男遭女友從後面抓住,難以自由行動,若施男僅為自我防衛當下就能趁隙逃離,但事實上卻是未就此罷手,反而繼續砍殺。
高雄地院審結後,不採信施男辯詞,依殺人未遂罪判施男有期徒刑5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施男去年5月11日凌晨與羅女相約在高雄一間KTV歡唱,不料唱到當天清晨6時許,李男循女友手機定位進入包廂對質,並與施男發生口角爭執,羅女見狀則是趕緊抓住李男勸架。
不料,施男見李男正與女友拉扯時,突然從口袋拿出折疊刀朝李男頭部、胸腹部揮砍,致李男受多處撕裂傷、臟器外露,重傷休克後送醫救治,幸最後撿回一命。施男犯案後則逃離包廂並把凶刀丟棄。
- 記者: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7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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