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新光三越氣爆增列1被告 檢方續管制案發現場

台中新光三越氣爆案釀5死。中檢今天表示,日前再通知1名新光三越台中店謝姓組長到案,訊後列被告諭知新台幣40萬元交保,全案累計11名被告。案發現場仍管制中,持續調查釐清。

台中地檢署今天表示,檢方持續通知涉案人員到案釐清,14日再通知新光三越台中店安全維護組謝姓組長到案,經檢方訊問後,認定涉案過失致死等罪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諭知以40萬元交保。

另外,台中新光三越氣爆後,市府勒令全館停用中,外界關心整建修復進度。中檢表示,目前事發現場為保全證據仍管制中,若施工單位有進入現場必要性,必須向台中市警局第六分局提出申請,再由警方陪同。

中檢偵辦台中新光三越氣爆案,11日通知發包工程的新光三越百貨股份有限公司、承攬室內裝修設計的工程公司及中下游拆除承包業者、施工人員共10名被告到案,訊問後依過失致死等罪,諭知以10萬元到6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目前累計已列11名被告,全案持續調查釐清。

新光三越百貨台中中港店2月13日發生氣爆釀重大傷亡,尤其路過的澳門一家7口,祖父母罹難,命危的2歲女童後來雖由醫療包機轉送回澳門醫治,但不久後仍不幸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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