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憲王定宇罷免案 國民黨南市副主委坦承犯行

南檢今天偵結起訴民進黨立委林俊憲、王定宇罷免案提議人名冊涉及不法案,在押國民黨台南市黨部副主委莊占魁移審台南地院,地院晚間以莊占魁坦承犯行,裁定20萬元交保。

台南地方法院今晚表示,莊占魁是市黨部副主委,全案多數被告是市黨部人員,說詞顯有相當影響力;但因檢察官偵查已完備、提起公訴,莊占魁也坦承犯行,地院權衡當前案件進度,裁定以新台幣20萬元交保,且不得和共犯、證人有任何直接或間接聯繫、接觸、探詢案情、洩漏案情、騷擾等行為。

台南地檢署偵辦林俊憲、王定宇罷免案提議人名冊涉及不法,3月20日搜索國民黨台南市黨部等處,21日聲押莊占魁、劉姓總幹事獲准,其中劉姓總幹事已坦承犯行,3月底請回

南檢今天依刑法第216、210條行使偽造私文書,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對市黨部莊占魁、洪姓書記長、劉姓總幹事、黃姓總幹事、施姓執行長、林姓執行長、王姓書記、劉姓書記、陳姓秘書等9人與胡姓罷免案領銜人及林姓友人提起公訴。

另外,涉案市黨部相關幹部、黨工、親友等37名被告,雖涉犯偽造文書等罪嫌,但南檢考量多基於親友情誼等因素,協助抄寫偽造提議人名冊,非核心成員,犯後也坦承犯行,檢方給予緩起訴處分,但在緩起訴期間1年,須參與南檢舉辦法治教育及向公庫繳交1萬元至10萬元不等緩起訴處分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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