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鹽綠能弊案開庭 陳(啟)昱在押中盼交保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鹽綠能公司光電弊案,起訴前台鹽綠能董事長陳(啟)昱等5人。台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續行準備程序,在押中的陳(啟)昱當庭提出希望交保,法官將待合議後裁定。

台南地方法院下午續開台鹽綠能光電弊案準備程序庭,檢方指出,因陳(啟)昱否認犯罪,先前有逃亡事實,後續還有證人待交互詰問,原裁定羈押理由仍存在,建議繼續羈押;陳(啟)昱則向法官表示,希望可以交保。

陳(啟)昱的律師隨即發言表示,此案已進入法院審理階段,檢方偵查、扣押卷證完備,沒有串證之虞,同意以限制住居所、定期報到或電子監控等限制方式具保停押。

律師並指出,台綠公司成立初期是整合平台,沒有資源從事土地開發業務,因此先期交由業者執行土地開發,以避免風險,待開發業者與養殖戶簽約後,再交由台綠整合規畫。

律師表示,台綠有無實際從事土地開發,以及是否編列、支出土地開發費用是此案關鍵,要求將檢方所指土地開發利潤及不法利得換算方式,列入檢辯爭點。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鹽綠能公司光電弊案,2月27日起訴陳(啟)昱等5人,因陳(啟)昱否認犯行,具體求刑12年;台鹽綠能前總經理蘇坤煌求刑10年;台鹽綠能郭姓前副總經理、鴻暉國際蘇姓負責人、晁暘開發公司及偉珵開發公司戴姓負責人3人建請量處適當之刑。

全案移審後,台南地方法院於2月28日裁定陳(啟)昱、蘇坤煌及鴻暉國際蘇姓負責人等3人羈押禁見,迄今仍在押;台鹽綠能郭姓前副總經理、晁暘開發公司及偉珵開發公司戴姓負責人各以新台幣3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且以科技設備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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