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女大生命案「兇手逃死」 在台僑生批:受害者死在台灣判決
記者高珞曦/綜合報導
2020年、2022年分別發生了馬來西亞女大生命案,2名兇手日前獲最高法院撤銷無期徒刑或死刑發回,輿論譁然,有位僑生Emberin Rae發文,直指受害者在台灣判決下「死了第3次」。

同是從馬國赴台讀書的僑生Emberin Rae最近在Threads表示,「我不認識那個被殺的馬來西亞女生, 但我一直在想,如果今天是我, 我大概也死得一樣安靜、一樣沒人記得」。
Emberin Rae所指的,是2020年高雄男子梁育誌性侵馬國鍾姓女大生致死,以及2022年土木工程師陳柏諺在台北勒斃馬國蔡姓女大生,案件雖不在同地發生,卻一樣駭人聽聞。2025年3月陳男因「符合自首要件」,更1審獲輕判18年10月徒刑,同年4月,梁男則得到最高法院撤銷死刑,發回更審。
Emberin Rae說,鍾姓女大生當初認為「台灣是個安全的國家」,才選擇來到台灣,「她不知道,台灣,不只是讓她死,還讓她死得值不夠一條死刑」。兇嫌梁育誌因第1次犯案失敗,第2次準備繩索打成「上吊結」,在更偏僻的路段伏擊鍾女,「她掙扎,臉被壓進泥土,聲帶被勒碎。她不能喊,不能哭,只能痛著被撕開,他用外物侵入她體內,強迫帶入大量空氣,空氣穿過血管進入循環,最後聚積在心臟,右心房與右心室內。這不是隱喻,是法醫寫下的死亡方式:她的心臟,像輪胎一樣被打氣,脹裂在體內」。

Emberin Rae提到,梁嫌落網後,法院判處死刑,最高法院仍以「他也許一開始沒想殺人」、「教誨師說他有矯正可能性」、「應分開論罪,不能直接判死」等理由,2度撤銷其死刑,「所以他還活著,還有機會,還能再審一次」。
但鍾女已沒有機會為自己發聲,「(鍾女)尊嚴被撕裂,她的名字還在被你們討論『值不值得』正義,她給台灣信任,台灣給她的是羞辱。鐘筱玲死三次,一次在麻繩裡,一次在性侵裡,最後一次,在台灣的判決裡」。

除此之外,蔡姓女大生2022年遭陳柏諺勒斃,「她努力生活、唸書。她不是走錯巷弄,不是遇到隨機殺人。而是慢慢失去意識、被人用雙手掐住的脖子痛苦窒息而死。你知道什麼叫可怕嗎?她很痛,很怕,很想活下來,但她身邊沒有一個人能救她。你知道窒息而死是什麼感覺嗎?那是清醒的絕望,是身體在掙扎,心裡卻知道逃不了的恐懼」。
但陳嫌也逃過無期徒刑,更1審得到改判有期徒刑18年,「在法院眼裡,殺個奉公守法的外籍生只需要關個18年」。Emberin Rae憤怒的說,台灣司法教會大家「年輕殺人不算壞,會講話會感謝膜拜法官的加害者,比被殺害死掉的受害者重要」,她氣的不是沒判死刑,而是死亡的蔡女什麼都沒能留下,陳嫌卻還有明天,還有機會重新做人。「我不仇台,但我今天要大聲說:是你們的司法讓我徹底看不起。這個制度從頭到尾都在告訴加害人:只要你夠會裝乖,做什麼都可以被原諒」。

Emberin Rae在貼文透露,自從鍾姓女大生遇害身亡,她對台灣感到失望,學校也不准她們對記者發言,以免造成誤會,「沒人提及她的死,沒人問她經歷了什麼,全場只在提醒我們:要結伴、要避開暗巷。我坐在椅子上,心裡很亂,兩天前我才分享她的尋人啟事,我不認識她,但我以為自己還來得及找到她,結果,她已經不在了」。
有次Emberin Rae騎腳踏車前往工讀地點,被記者攔下欲採訪,她選擇顧全學校的體面婉拒受訪,「那次的沉默,讓她(鍾女)更快被遺忘。我本來可以說點什麼,哪怕只是『她是我們的同學』,哪怕只是『我們很難過』,我本來可以讓世界知道:『馬來西亞留學生,也在痛,也在心碎』」。
Emberin Rae指出,鍾女之死被當成1堂公民課,「但她不該是教材。她是我們的同學,是一條活生生的命」。鍾媽媽也總是在視訊中流淚,「把唯一的女兒送來台灣唸書,沒想到,是送她來送死」。
Emberin Rae表示自己也是獨生女,她媽媽看完新聞曾跟她說,當時讓她離開家鄉,也是冒著女兒可能再也不回來的風險,Emberin Rae說,「我無法想像他們當年怎麼放手的。但我知道,若我沒能回來,他們一定會生不如死」。

當年Emberin Rae就住在鍾女遇害處附近,也曾經過鍾女命案現場無數次,「有時我懷疑:我真的活著離開了嗎?那一年她走進那條街。我住在那條街的盡頭。她沒走出來。而我,從那天起,就再也沒真正離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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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中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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