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花蓮議員控「勾引人妻」 吉安分局長不忍了開告捍衛名譽
花蓮縣議員林源富今天(27日)上午議程時,指控花蓮縣吉安分局分局長吳思翰介入家庭、誘拐人妻,對象就是林源富的妻子、新城鄉代會主席陳秀玲,還爆料2人有專屬手機,每天通話到深夜,甚至妻子持刀攻擊他。林源富今天下午再發出5點聲明,指控吳姓分局長在妻子砍傷自己後,還指導做筆錄,將預謀殺人案以家暴案辦理。
晚間11點多,在同仁鼓勵及整天思考後,現任吉安分局長吳思翰決定不隱忍,夜間發表聲明表示,將對花蓮縣議員林源富提告誹謗罪以證清白。
吉安分局長吳思翰聲明說:為捍衛個人名譽並維護警察尊嚴,花蓮縣議會議員林源富,於2024年6月2日指控他與其配偶陳小姐交往密切,以致家庭夫妻失和,衍生家庭暴力等情事,本人決定提出誹謗告訴。
對此,花蓮縣警局指出,有關吳分局長涉及風紀部分,已針對林議員所提供相關檢舉內容,調閱相關事證、進行風紀案件調查,下午也已接獲林議員檢舉並受理刑事告訴,報請檢方偵辦。初步了解,有非公務聯繋及交往密切情形,但未到林源富提及的程度,暫不異動吳的職務,靜待調查。
分局長吳思翰也喊冤表示,他今年調到吉安分局任職,否認所謂「妨害家庭、勾引人妻」等情事發生,吳認為,2夫妻之間狀況不應牽扯到他。
另外,林源富的妻子陳秀玲也在臉書控訴指出,她感覺整件事很傷心,痛斥「人心可以如此狠毒」。人前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請為祖先,子女多積點德吧。 現在她一律不回覆,交給法律處理。 但傷害已造成, 若察無不實,該如何還她與無辜的第三者清白。
花蓮縣議員林源富今天左手包著三角巾,在縣議會自爆聲稱,上周19日晚間9點多,他跑完行程回家,準備跟妻子討抱抱,卻遭妻子持刀砍傷,左手當場被砍斷,當場血流不止,所幸女兒急忙撥打119呼叫救護車,被送往慈濟急救,最後輸血5袋才撿回一命。
林源富表示,日前她才在妻子的隨身行李中發現一支手機,好奇打開發現只有一名聯絡人,就是吳思翰,且男方還稱「回到家睡不著」,並傳訊給自己妻子「想妳」、「可以見面嗎?」、「什麼時候出去走走?」不僅如此,妻子還懇求他不要讓別人知道,會影響他的仕途,如果這件事曝光,她會承認是她在追吳思翰,也讓林源富直呼,「太誇張了吧!」
林源富後來沒收她的手機,反而引起妻子不滿,甚至持刀砍傷他的左手,林源富也直言,「老婆你為了第三者,不讓你講電話,這樣值得嗎?人家晚上睡不著,撩妹而已,你在想什麼?」
林源富的妻子陳秀玲也在臉書控訴,她感覺很傷心,痛斥「人心可以如此狠毒」。
陳秀玲還說,人前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請為祖先,子女多積點德吧。 現在她一律不回覆,交給法律處理。 但傷害已造成, 若察無不實,該如何還她與無辜的第三者清白。
她還說,新舊傷口, 這樣還不夠嗎? 陳述自己被打十幾年,兩個小孩都親眼看到。 被打到全身是傷, 林渾身酒氣回來要拿家電砸向她的頭。自己正當防衛也被扭曲事實。 若自己今天被打死了 ,那是不是該自認倒楣!!
林源富的妻子陳秀玲也在臉書控訴,陳述自己被打十幾年,兩個小孩都親眼看到。還被打到全身是傷。(取自陳秀玲臉書)
花蓮縣警局表示,警方於6月24日下午接獲林源富檢舉,指控吳思翰與林妻交往密切,以致家庭夫妻失和,衍生家庭暴力乙案,隨即召開風紀會議,指派刑大、婦幼隊專人接辦吉安分局承辦的林議員6月19日的家暴、刑事案件,並於6月26日下午3點完成林員的刑事提告後,彙整卷資報請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據《中國時報》報導,吳思翰聲稱,去年他擔任新城警分局長時與陳秀玲相識,且陳秀玲也知道他獨自一人從西部遠赴東部工作很辛苦,她像姊姊般會關心他的工作事務,但兩人互動僅限公務場合,並沒有私下出遊、熱線及傳曖昧訊息等事情,吳思翰強調,林源富的指控並非屬實。
吳思翰喊冤說,他今年調到吉安分局任職,林跟陳住在分局附近,常替民眾問些事,但根本沒有所謂的「妨害家庭、勾引人妻」等情事發生,吳認為,2夫妻之間狀況不應牽扯到他。
至於,相關內容他也會在縣警局內部調查時詳細說明,力配合。若議員林源富說法非事實,是否考慮提告?吳思翰也坦言「正在思考」。
林源富下午又透過縣議會再發出5點聲明,再次指控吳思翰屢屢勾引他的妻子,並在妻子砍傷他之後,指導做筆錄,將預謀殺人案以家暴案辦理。
林源富5點聲明如下:
1.本人原本家庭美滿,夫妻感情甜蜜和諧,若不是第三者吉安分局長吳思翰介入誘拐人妻,本人之妻新城鄉代表會主席陳秀玲何以對源富痛下殺手砍斷主動脈,導致美滿家庭瞬間風雲變色,妻離子散。
2.吳思翰分局長屢屢勾引吾妻,曖昧挑情簡訊不絕,簡訊中「在想妳,何時出去走走」等語不斷引誘,還將吾妻載回其宿舍,此舉已嚴重超越分際。6月19日晚上陳秀玲用利刃砍殺源富,致使源富重傷,倒臥於血泊之中,幸經女兒報警送醫及時挽回一命。
3.吳分局長指導吾妻做筆錄,將預謀殺人案以家暴案辦理,還以自衛傷人作為推託卸責之詞,更誘導吾妻聲請保護令,兩人知法玩法,避重就輕,作賊喊捉賊,殺人者對外稱自己為家暴受害人,正當防衛,著實令人痛斷肝腸。
4.吾妻非吳妻,吳思翰分局長之所作所為,顯然已經不適任現職。本人當天絕無家暴吾妻,特此聲明。
5.為保障本人權益與自身安全,6月26日下午3點,他本人已到花蓮刑大製作筆錄,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靜待司法裁決。(責任編輯:許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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