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賢跑壘判決 葉君璋無奈:裁判該說服的是自己

中職味全龍隊今天與富邦悍將交手,3局上李宗賢擊出強襲球造成龍隊先發投手傳球失誤的跑壘判決,總教練葉君璋賽後無奈表示:「每次都有不同解釋,裁判該說服的是自己。」

味全龍隊今天在主場天母棒球場迎戰悍將隊,3局上龍隊1比0領先,悍將2人出局後李宗賢敲出投手方向強襲球,經重播輔助判決後,紀錄上為一支內野安打,再靠著龍隊先發投手伍鐸(Bryan Woodall)傳球失誤上到二壘,劉俊豪補上安打,助悍將追平比分。

重播輔助判決後維持原判,龍隊總教練葉君璋表情很戲劇化,也馬上上場了解判決原因,賽後葉君璋接受媒體訪問時一開口就無奈說:「這搞得我好煩。」

葉君璋解釋,裁判的判決都接受,「但裁判該說服的不是我們,而是他們自己,每次都有不同的解釋方法。」

葉君璋也提到,先前自己球隊球員發生類似的狀況,裁判的解釋是,守備員跑在線上所以被判妨礙守備,理由是跑者跑在線上、守備員會嚇到,所以才會暴傳,這是之前聽到印象很深刻的解釋,今天李宗賢兩隻腳跑在線內,裁判給的解釋是,守備員自己暴傳、跟跑者沒有關係。

葉君璋強調,最早之前的規定是跑者跑在線內(3呎線外)、傳球過去打到跑者就是妨礙守備,後來又有修改,「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裁判自己確定好、說得通就好。」

根據中職規章補述第3章3.06(C),「擊球跑壘員跑於3呎線外,致使野手所傳之球無法順利接球時(例如:傳球接近跑壘員身體,而造成接球之野手閃躲或失誤時,則判定為妨礙守備,但如是所傳出之球偏離路線過遠,致使野手需離開壘包接球時,則不判定妨礙守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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