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讓孩子上學假離婚?人夫事後拒復婚 她怒提「財產分割」結果糗了

為讓孩子上學假離婚?人夫事後拒復婚 她怒提「財產分割」結果糗了
(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周刊王CTWANT] 大陸一名李姓女士(化姓)與張男原是夫妻關係,2019年為了孩子上學辦理假離婚,不料之後男方拒絕復婚,認為自己被欺騙,故請求法院判令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北京海澱法院經審理後認為,離婚協議對雙方具有法律效力,李女主張雙方為了孩子上學假離婚,缺乏事實依據,判決駁回原告全部訴求。

《北京日報》報導,李女主張,她與張男原是夫妻關係,雙方於2012年登記結婚,婚後生育3個子女。2019年,雙方為了孩子上學,約定假離婚,並簽署離婚協議書。孩子入學後,張男拒絕復婚,李女認為,男方欺騙其離婚,因此起訴至法院,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同時張男應承擔訴訟費、保全費、查封費等訴訟費用。

庭審中,張男稱雙方離婚的主要原因為兩地分居,導致感情不和,離婚是女方堅持的結果,且雙方在2019年4月就孩子撫養、財產分割、債務等達成協議書,並據此辦理離婚,他也按照協議約定,向3個孩子支付撫養費,主張李女的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因此請求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

法院審理認為,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效力。依據李女提交的證據材料及國家教育政策,無法表明孩子無法入學,李女以單親家庭才能實現孩子上學作為理由,法院不予採納,進而其主張離婚是為了上學才辦理,缺乏證據支持,法院不予採信。

同時,李女所提交的錄音、照片、聊天記錄,未體現張男認可為孩子上學而辦理離婚。關於李女主張男方為實現真離婚目的而辦理假離婚,未就此舉證證明,法院對該項主張不予採納。

因此,法院認為雙方完成了共同財產分割,在李女未能就張男欺騙其簽訂離婚協議進行舉證的情況下,對李女要求再次分割共同財產的訴訟主張不予支持。據此,法院判決駁回李女的全部訴訟請求。宣判後,李女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該判決現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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