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生活費可望再升 明年綜所稅又能少繳

基本生活費可望再升 明年綜所稅又能少繳

減稅利多又來了!行政院主計總處今(16)日公布去(2023)年「家庭收支調查」,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34.9萬元,初步估算今(2024)年基本生活費可望調升至20.9萬元,較去年20.2萬元增加7,000元,已是連續7年提高,明(2025)年5月報稅便能適用,多口之家可望受惠。

主計總處每年公布當年度家庭收支調查,其中「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乘上60%即為「基本生活費」,代表每人維持基本生活所須的費用,依法規定基本生活費不課稅。而基本生活費是以「人頭數」計算,因此扶養親屬越多的多口之家,原則上明年報稅時享受的減稅利益就越多。

初估明年個人起碼省稅350元,4口之家若適用5%所得稅率,約能省下1,400元左右;若適用12%所得稅率,即可少繳更多稅金。依照往年經驗,財政部在年底才公告實際減稅利益、受惠戶數等資料,但預估應有200萬戶以上。

依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定,為了保障民眾基本生活所需,基本生活費不課稅,若申報戶基本生活費用總額,高於依所得稅法規定可減除的免稅額及扣除額合計數,則兩者差額還可進一步自申報戶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減除。

財政部每年公告的基本生活費,從2017年每人16.6萬元、2018年每人17.1萬元、2019年每人17.5萬元、2020年每人18.2萬元、2021年每人19.2萬元、2022年每人19.6萬元、2023年每人20.2萬元、2024年每人20.9萬元,已經連7年上修。

而基本生活費比較基礎為「免稅額、一般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7項,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基本生活費總額,超過比較基礎項目合計數部分,即為「基本生活費差額」,也就是可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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