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3-3選商6月底出爐?經部:還需要時間盤點意見
政府持續推動離岸風電發展,先前規劃6月底公告3-3期選商草案。經濟部次長賴建信今天表示,能源署正在盤點業者、地方政府反映的意見,選商草案公告預估還需要一點時間,希望給予適宜的時間鋪排,有助未來工作推動。
政府力拚2030年達陣綠電3成目標,經濟部推進離岸風電開發進度,部長郭智輝日前接受中央社專訪指出,區塊開發3-1期展延1年的寬限期不變,但3-2期須如期併網,前2期未履約容量將全數併入3-3期,最快5、6月公告3-3期選商草案。
賴建信今天上午出席「小水力發電廉政平臺合作備忘錄簽署暨宣導座談會」受訪表示,離岸風電是國家綠能發展重要的一環,經濟部最主要的工作是盤點案場開發遭遇的困難,也會盤點過去案場執行經驗,縮短業者的投資進程,降低投資風險,建立更公平、更快速的機制。
至於6月底是否公布離岸風電3-3期選商草案,賴建信表示,基本上政策是延續的,也需要與時俱進、更加優化相關推動工作,今天已經是6月26日,不過能源署還在盤點業者、地方政府反映的意見,預估草案公告還需要一點時間,「給大家比較適宜的鋪排(時間),對未來工作也有幫助」。
他表示,與能源署共同和離岸風電產業溝通,也親自到很多離岸風電案場,聽取業者、地方政府、公民團體等多方意見,以精進未來措施。
經濟部能源署近日表示,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3期選商機制與前期最大區別在於不再強制要求國產化項目;另考量零元競標導致融資困難,3-3期也會訂定底價(下限費率)。此外,經濟部也與交通部、國防部溝通是否可能釋出更多風場開發空間,供廠商評估選擇。
政府力拚2030年達陣綠電3成目標,經濟部推進離岸風電開發進度,部長郭智輝日前接受中央社專訪指出,區塊開發3-1期展延1年的寬限期不變,但3-2期須如期併網,前2期未履約容量將全數併入3-3期,最快5、6月公告3-3期選商草案。
賴建信今天上午出席「小水力發電廉政平臺合作備忘錄簽署暨宣導座談會」受訪表示,離岸風電是國家綠能發展重要的一環,經濟部最主要的工作是盤點案場開發遭遇的困難,也會盤點過去案場執行經驗,縮短業者的投資進程,降低投資風險,建立更公平、更快速的機制。
至於6月底是否公布離岸風電3-3期選商草案,賴建信表示,基本上政策是延續的,也需要與時俱進、更加優化相關推動工作,今天已經是6月26日,不過能源署還在盤點業者、地方政府反映的意見,預估草案公告還需要一點時間,「給大家比較適宜的鋪排(時間),對未來工作也有幫助」。
他表示,與能源署共同和離岸風電產業溝通,也親自到很多離岸風電案場,聽取業者、地方政府、公民團體等多方意見,以精進未來措施。
經濟部能源署近日表示,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3期選商機制與前期最大區別在於不再強制要求國產化項目;另考量零元競標導致融資困難,3-3期也會訂定底價(下限費率)。此外,經濟部也與交通部、國防部溝通是否可能釋出更多風場開發空間,供廠商評估選擇。
- 記者:中央社記者劉千綾台北26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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