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東亮遭控掏空30億 台新金提4大聲明喊告
「新新併」本月9日通過股東會,就等金管會最後點頭拍案,不過,根據《鏡周刊》報導指出,台新金控(2887)董事長吳東亮近日遭人檢舉,指出利用經貿聯網公司取得台新銀信用卡系統標案逾30億元,涉掏空公司資產,包括監察院及台北地檢署都接到檢舉信,台新銀行今天(15日)下午發聲明回應,指該報導嚴重誤導社會大眾,將採法律行動以正視聽。
據《鏡周刊》報導指出,監察院和檢近日接連接獲檢舉,內容指出,台新銀自2001年起,將信用卡核心業務的資訊系統暨資料處理,均委外單一關係人經貿聯網科技公司,該公司背後實質受益人,即主要投資者就是吳東亮,過去12年來,台新銀實際支付經貿聯網逾30億元。但,經貿聯網竟未提供台新銀建置相關大型主機及周邊機器等硬體設備。檢舉內容更直指連最重要的六套信用卡軟體系統,竟有五套版權屬經貿聯網而非台新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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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台新銀共16件資訊設備軟硬體採購案,都由台新銀洽邀經貿聯網參與評選,最終由經貿聯網取得承作廠商資格有11件(得標率68.75%),最終採購總金額達23億元,占經貿聯網參與台新銀採購項目金額93%。檢舉人更指出,相較同業,或以公開招標方式,或以最適價原則決標,或要求稽核單位參與採購過程,台新銀相關程序反而顯得較為不透明,易因人為操作而衍生弊端。
對此,台新金也發4大聲明,首先指出,經貿聯網公司成立於2000年,為信用卡及支付系統公司,服務台灣銀行、第一銀行、土地銀行、彰化銀行、凱基銀行、連線銀行、陽信銀行、台中商業銀行、元大銀行等逾10家國內銀行。
台新金表示,當年主管機關開放銀行轉投資非核心業務,那時候台新信用卡蓬勃發展,急需優良系統支援業務發展,因此與花旗銀行出身的專業人才共同成立經貿聯網公司,所有申請程序皆依規定由董事會通過後報送主管機關,甚至首任董事長為台新銀派任。
台新金指出,後續隨主管機關政策改變,只好配合政策出清持股,經貿聯網公司一直是台新銀重要資訊策略夥伴,台新銀與其往來皆以關係人交易規格處理。
台新金說,2013年台新銀遭金管會行政裁罰600萬元,主要是辦理信用卡業務資訊系統暨資料處理委外及資訊設備採購作業,未建立完善風控及緊急應變措施,此缺失改善已完成並呈報金管會同意結案。信用卡資訊系統委外一事雖經金管會移送地檢署偵辦,但後續經檢察官偵查終結,確認並無不利台新銀,2016年已作出不起訴處分確定。
最後,台新金表示,該周刊報導以金管會2013年懲處內稽內控缺失影射台新銀董事長吳東亮與經貿聯網公司有不當業務往來關係,內容嚴重誤導社會大眾,台新銀支付經貿聯網公司費用均為資訊服務費用,合約與採購程序及支付費用皆符合公司規定,並非報導所指私設公司掏空台新銀,將採取法律行動以正視聽。(責任編輯:許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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