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患者開車釀事故 癲癇患者是否適合開車再度引關注

【NOW健康 陳如頤/台北報導】台南玉井5月20日傍晚5時多,發生一起重大車禍意外,造成導致1死1傷,肇事駕駛自稱,因當下癲癇發作,才導致事故。去年8月成功大學成功校區也發生類似悲劇,54歲女職員駕車時癲癇發作,高速連撞7車,導致1死4傷。癲癇患者是否適合開車,再度引發熱議。
2020年9月修法 開放「可控制」癲癇患者可考取駕照開車上路
交通部表示,在2020年之前,嚴格規定癲癇患者不得考駕照,但遭聯合國公約認定此舉涉及歧視,政府進行修法,2020年9月修法,開放讓「可控制」癲癇患者考取駕照,上路開車,以符合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精神。
不過,癲癇患者開車,突然發病,引發重大車禍,類似事件一再發生,引起疑慮,就有網友認為,這類病友根本不應該開車,以免造成傷亡事故。
現行規定採有限度放寬癲癇患者考照 減少隱匿病情考照的黑數
對此,癲癇病友團體指出,如果癲癇患者不論病情輕重、治療與控制情形,一律不准考領駕駛執照,這對住在偏遠地區的輕症患者來說,平日以汽、機車作為日常代步工具,一旦實施,勢必造成嚴重不便,
而交通部也表示,現行規定採有限度放寬癲癇患者考照,一方面可減少隱匿病情考照的黑數,有利交通安全管理,另一方面鼓勵患者就醫,並追蹤治療,若發生交通事故,受害者也能得到合理的保險理賠。
癲癇患者駕照效期僅有2年 未按期限定期換發將逕行註銷駕照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癲癇輕症患者只要檢具3個月內醫療院所開立的「2年以上未發作診斷證明書」就可考領機車、普通小型車駕照;職業駕照則因過勞可能會導致癲癇發作,暫不開放。
一般民眾的駕照期限為6年,2013年修法後,已無需換發。癲癇患者駕照效期僅有2年,駕駛人應於到期日前後1個月內,再次檢具2年未發作診斷證明書向監理單位申請換發新照,若未按期限定期換發,監理單位將逕行註銷駕照,並進行追繳。
此外,癲癇患者在考到駕照後,在駕照效期期間因癲癇發作而發生車禍,就需將駕照繳回監理站。
# 首圖來源/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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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NOW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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