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拉攏落戶開後門 陸委會斥破壞兩岸單一戶籍

陸委會今天重申,中國大陸福建為了拉攏台灣民眾落戶,大開規定後門,不要求申請人繳交台胞證、台灣身分證等證件,這是在破壞兩岸單一戶籍制度現狀。

大陸委員會(陸委會)16日下午召開例行記者會,由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主持,他於會上做出上述表示。

陸委會昨天透過書面批評中共為了統戰滲透,拉攏台灣民眾赴陸落戶,刻意破壞兩岸單一戶籍制度現狀。梁文傑今天重申,「台灣居民定居證簽發服務指南」福建版未要求申請人繳交台灣身分證或護照等,這是破壞兩岸單一戶籍制度現狀。

梁文傑表示,台灣人選擇取得中國大陸身分是自主選擇,台灣政府沒有任何阻饒,不過一旦取得對岸身分,將會註銷在台戶籍;若有大陸民眾拿到台灣身分,也必須註銷在陸戶籍,兩岸多年來維持單一戶籍制度,不過現在狀況有點不一樣。

梁文傑指出,中國大陸公安部「台灣居民定居證簽發服務指南」有兩個版本,一個是一般通用版、另一個是福建版;一般通用版內容要求申請人必須繳交台灣身分證等證件;可是在福建版規定中,沒有這條要求。

梁文傑提到,所以依據「台灣居民定居證簽發服務指南」福建版試圖取得中國大陸身分的話,不會被要求註銷台灣身分,「也就是說,福建省容許你擁有兩邊的身分,我們認為這是在破壞兩岸單一戶籍制度現狀」。

查閱中國大陸「台灣居民定居證簽發服務指南」可發現,內文規定申請人收到「批准定居通知書」6個月內,申請台灣居民定居證的同時必須繳交台胞證或其他有效旅行證件、台灣身分證、出入境證件等,由公安機關出示證件收繳證明;在福建版內文未見相關要求。
Google新聞-PChome Online新聞


最新國際新聞
人氣國際新聞
行動版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