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用他人名義捐款自肥 美前眾議員桑托斯判刑7年
美國共和黨籍前聯邦眾議員桑托斯(George Santos)因盜用他人名義捐款自肥,過著豪奢生活,去年被逐出國會,名譽掃地,他今天遭判處7年有期徒刑。
法新社報導,現年36歲的桑托斯先前承認犯下電信詐欺及盜用他人名義,在擔任議員時精心設計騙財,因而面臨至少2年有期徒刑,最重22年。
檢察官杜然(John Durham)說:「他承認多年來厚顏無恥地犯下一連串罪行。他盜用競選活動捐款人的名義和財務資訊,未經授權地將獻金轉移到他的陣營和個人名下。」
杜然還說:「他甚至找上有認知障礙和失智的老人。」
紐約州中伊斯力普(Central Islip)聯邦地區法院法官賽柏特(Joanna Seybert)對桑托斯判刑7年3個月。
賽柏特去年8月下令桑托斯償還超過37萬美元(約新台幣1200萬元),但檢方說他尚未支付。
法新社報導,現年36歲的桑托斯先前承認犯下電信詐欺及盜用他人名義,在擔任議員時精心設計騙財,因而面臨至少2年有期徒刑,最重22年。
檢察官杜然(John Durham)說:「他承認多年來厚顏無恥地犯下一連串罪行。他盜用競選活動捐款人的名義和財務資訊,未經授權地將獻金轉移到他的陣營和個人名下。」
杜然還說:「他甚至找上有認知障礙和失智的老人。」
紐約州中伊斯力普(Central Islip)聯邦地區法院法官賽柏特(Joanna Seybert)對桑托斯判刑7年3個月。
賽柏特去年8月下令桑托斯償還超過37萬美元(約新台幣1200萬元),但檢方說他尚未支付。
- 記者:中央社紐約25日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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