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可回家? 法務部:不會放回社會

「死刑釋憲恐讓現有30位死刑犯變成一般被告,可隨時回家?」國民黨立委吳宗憲21日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時如此詢問。鄭銘謙則回應說,不會有空窗,也不會放回到社會。司法院刑事廳廳長李釱任則在答詢時表示,會將其身分轉為在押被告,因此不會放到社會。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1日邀請司法院、法務部、內政部等部會列席就「如何遏止移工及青少年淪為詐騙集團工具,及打詐四法施行後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進度與具體成效之檢討」進行報告並備詢。



30死刑犯可回家?

不過立委們各有議題詢問,吳宗憲便問說,37名死刑犯中,30人的評議簿因超過年限而銷毀,無法證明當初是否為一致決,因此將可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屆時將回到普通法院成為一般被告,便有可能回到社會。法務部長鄭銘謙在會前受訪時表示,這不會有什麼空窗期。



李釱任則表示,是否符合羈押條件須以個案判斷;至於空窗期問題,在2005年有前例可依循,目前最高法院、高院及檢察署等正在模擬及研議,司法院也提供相關資料參考。他說,相關犯人在三審的時候,身分已經轉換,從判決書上面記載的是寫在押被告,不再是執行中的受刑人或是收容人。



研議排除羈押折抵

吳宗憲在質詢時另指出,死刑犯都已關押多年,若之後改判無期徒刑,且之前關押期間可折抵,可能幾年後便可申請假釋。鄭銘謙則表示,法務部正在研議修法,將重大、特殊、暴力等犯罪,包括故意殺人,排除羈押折抵的適用。在修法前,則會從嚴審核。



媒體則詢問說,台鹽前董座陳啟昱因涉台鹽綠能光電弊案畏罪潛逃而跑到菲律賓,但又有消息說人還在國內,法務部是否有掌握相關情況?鄭銘謙受訪時回應,台北地檢署要找相關檢察官成立小組,詳細調查會查清行蹤,尊重專業小組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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