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年食品過敏原標示不合格率11.3%、海鮮類最多

食藥署今天公布近3年市售包裝產品過敏原標示稽查結果,共抽樣300件,其中34件不合格、占11.3%,前3名依序為海鮮類製品、大豆製品、花生製品,依違規情節最高可處新台幣400萬元。

為加強揭露食品過敏原標示訊息,衛生福利部在2018年8月21日公告「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過敏原強制標示項目由原本的6項及其製品調整為11項,包括含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的穀物、大豆、魚類等及其製品,以及使用亞硫酸鹽類等終產品二氧化硫殘留量每公斤10毫克以上者,均須在產品的容器或外包裝上,顯著標示相關醒語資訊,2020年正式上路。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今天在例行記者會中,說明2021年至2023年稽查結果,每年各抽樣100件市售包裝產品,總計300件中,不合格產品共34件、占11.3%,前3名以海鮮類製品標示不符合規定最多10件,接著依序為大豆製品9件、花生製品3件,均已裁處。

林金富強調,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標示字體的長度及寬度各不得小於2毫米,業者如未依規定完整標示或有標示不實的情形,將依規定令業者限期回收改正,並處以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或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林口長庚醫院兒童過敏氣喘風濕科醫師蘇冠文提醒,台灣食物過敏逐年增加,根據林口長庚醫院在2017年10至11月以問卷形式調查發現,台灣的食物過敏盛行率從2004年到2017年間,增加了1.3倍到2倍;這項調查共回收1萬6800份問券,成人約9000份,其餘國中和國小各占約4分之1,參考國際上約每10年進行調查,及設定範圍、抽樣方式等。

在過敏原排行榜中,蘇冠文表示,從國小、國中到成人,有殼海鮮都是第1名,但值得注意的是,花生的排名逐漸上升,花生在國小族群已經上升到第2名,國中跟成人均為第3名。

蘇冠文指出,過去認為在國外出生長大的小孩,才可能比較容易對花生或堅果類過敏,但現在越來越多在台灣本土出生長大的小孩也會因此過敏,這更是全世界都在面對的課題,到底什麼環境因素改變,導致對花生過敏增加。

食物過敏最常見皮膚症狀如急性蕁麻疹等,其他還有腸胃道症狀如腹瀉、肚子痛等,呼吸道症狀如打噴嚏、喉嚨不適、氣喘、呼吸困難,少部分嚴重者恐出現心血管症狀如心律不整、昏厥等症狀。

他呼籲,尚未確認對特定食物過敏者,建議避免食用過敏食物,千萬不要有神農嚐百草的精神,不需要以身犯險,再來就是要注意食品過敏原標示,不少民眾購買食品前都會看熱量、糖分、脂肪,其實在標示中也有過敏原,購買食品前務必詳細閱讀。

至於到餐廳用餐,目前台灣尚未強制規定揭露過敏原。蘇冠文說,務必要好好跟工作人員溝通,告知對哪些食物過敏,餐廳人員製備餐點時也要注意,臨床觀察約10%的人過敏了,會自行購買成藥或在家觀察,但很多患者反應很嚴重,會在30分鐘內進展到呼吸困難,甚至休克、低血壓,建議要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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