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價2億停用18年 南投草屯小型焚化爐8月起拆除

20多年前造價2億元的草屯鎮小型焚化爐停用18年,南投縣政府除「消滅」一旁暫置場垃圾山,也獲環境部核定1800萬元將拆除這座小型焚化爐,工程預計8月發包,年底前拆除完畢。

堆積8.8萬公噸、5層樓高的南投縣草屯垃圾山近鳥嘴潭人工湖、高速公路,有礙觀瞻及污染水源疑慮,經中央政府補助新台幣3億元,縣府、環境部與水利署合作「消滅」垃圾山,南投縣長許淑華5月24日視察成果,並透露一旁停用約20年的草屯小型焚化爐將拆除。

經濟部水利署在草屯鎮烏溪流域興建鳥嘴潭人工湖,一小部分湖區緊鄰草屯鎮垃圾轉運暫置場,暫置場旁還有停用許久的小型焚化爐,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今天向媒體說,行政院1997年核定「過渡時期緊急垃圾處理計畫」補助草屯鎮公所BOT設置,當時造價2億元。

南投縣環保局表示,當年此焚化爐垃圾處理費每公噸2835元,運至外縣市去化每公噸約1000元,草屯小型焚化爐垃圾處理費相對較高,草屯鎮公所曾與營運廠商議價未果,後續因公所與廠商合約等問題於2006年底停機至今,也因無法符合最新污染防制標準等未能重啟。

草屯鎮公所也因執行「過渡時期緊急垃圾處理計畫」委託焚化處理案未當且效能不彰遭監察院糾正,根據監察院2009年新聞稿,草屯鎮公所辦理興建小型焚化爐決標及事後廢標過程未按政府採購法辦理,且委託廠商經營期限逾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部改制前)補助期程,造成提前終止契約,均有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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