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星、申請缺額未確實回流分發入學 教育部要查

媒體報導,有大學未確實將繁星、申請等管道的缺額,回流到分發入學,藉此美化招生數據。教育部表示,目前正查處中,若查證屬實,將扣減招生名額、獎補助款,並懲處相關人員。

113學年度分發入學於15日放榜,在各校積極調控招生名額下,今年度各校缺額總計2505個,是近4年最低。不過「聯合報」今天報導,有私立大學未確實將繁星推薦、申請入學等管道的缺額,回流到分發入學,藉此壓低分發入學管道的缺額,卻也影響考生的錄取機會和科系的招生權益。

分發入學是多數大學最後一個升學管道,相關法規都寫明,繁星、申請等管道未足額錄取的名額,「應」回流到分發入學,而不是「得(在法規中指可以)」,因此大學依法不能任意低報、少報回流名額。

教育部表示,113學年度疑似有學校未確實回流名額,「本部刻正查處中」,如果大學確實有違反招生規定的情況,經查證屬實,將依據「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處以扣減招生名額、調整繁星及申請名額比率、扣減大學招生專業化發展計畫補助經費、扣減私校獎補助款等,也會懲處相關人員。

教育部強調,大學招生事務及名額屬重大事項,影響大學經營、人才培育,且是控管教學量能和確保教學品質的重要參考依據,大學須審慎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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