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質疑新壽預招租違約 北市府:未有違約事實

新光人壽得標的北士科地上權案、南港轉運站BOT案遭議員質疑,尚未完工卻開始招租。市府說明,北士科案未有此規定,南港轉運站案則尚未有違約事實。

台北市議會今天進行施政報告與質詢及答覆,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延鳳出示照片及錄音檔詢問,由新光人壽得標的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7、18基地,以及南港轉運站BOT案皆開發延宕,卻都已經開始招租,蔣萬安是否知情。

蔣萬安沒有回答,而是請地政局及公共運輸處上台說明。公運處長李昆振答詢表示,南港轉運站部分沒有收到廠商回報開始招租。

林延鳳指出,依據合約,南港轉運站在建物全部結構未完工前,要取得市府同意才能預收訂金或租金;北士科若要租賃,要先取得必要執照或許可,所以新壽顯然違約,整個市府卻渾然不覺。

她表示,兩處工地圍籬都直接印上「預租專線」,廠商還向致電詢問的民眾表示一坪租金新台幣2800元、要先繳3個月保證金云云,但兩案現階段都正由檢調偵辦,若民眾誤信並預繳租金,恐怕會遭坑殺。

地政局長陳信良說,場地在營運前要先取得使用執照,「沒有取得當然它出租也不會有人要付它錢啊」。

陳信良在休息時間向媒體說明,北士科合約規範若要將建物給第3人經營管理,只能以租賃或委託等方式辦理,且要取得必要執照或許可後才能使用,也就是針對建物蓋出來之後去規範。

公運處表示,南港轉運站BOT案合約的確要求,在建物結構完工前,若沒有公運處同意不能預收訂金或租金,不過經了解,新壽目前並未有收取訂金或租金事實,所以沒有違約,已提醒廠商注意相關規範。

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分為T16基地及T17、T18基地招標,前者地上權由金仁寶取得,後者則是新光人壽得標,但多名台北市議員質疑,新壽投標時不用投資計畫書,且招標條件一再放寬,涉圖利財團。

南港轉運站BOT案得標廠商同樣是新壽,招標過程遭議員質疑權利金不斷下修,猶如「北士科案2.0」。兩案皆由台北地檢署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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