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校園霸凌與性平案 議員批處理冗長二次傷害
北市議員許淑華質疑教育局處理校園霸凌與性平案流程太冗長且不公,對當事人是二次傷害,審議結果甚至說造謠是言論自由;蔣萬安允一個月內研擬更精進流程。
台北市長蔣萬安今天下午列席台北市議會市政總質詢備詢,民進黨議員許淑華批校園霸凌與性平案的處理程序冗長且荒腔走板。
許淑華說,有一個案從國小五年級被霸凌到小六畢業,被人倒水在頭上、因拒絕把考卷給同學看被造謠作弊等,審議結果居然是「難認定具敵意或不友善環境產生損害結果」,甚至說造謠作弊是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範圍,後來因為當事人都已畢業,不了了之。
許淑華指出,家長有申訴,但等了兩個月,教育局的回覆是尊重學校審議結果,怒斥「教育局只是總機」,且根本就是校方同一批人一審再審、球員兼裁判,被害人投訴無門,而這段時間霸凌還在持續,教育局完全沒有處理偏差行為。
許淑華並表示,校園性侵、性騷擾、性霸凌通報,去年國中小共逾千件,國小方面性侵案通報28件、成案1件;性騷擾614件,成案48件,問「其它件是孩子自己夢到嗎」。
許淑華說,校園性平案件處理流程是24小時內通報校方,召開性平委員會、成立調查小組,調查時間最多可到4個月,期間對被害人沒有任何保護、隔離、輔導措施;受害者若對調查結果不服還要提行政救濟等,冗長程序是二次傷害。
教育局長湯志民說,性平教育法規定校方是主責調查單位,委員都是從教育部人才庫中外聘,而教育局裡也常常在開會,行政指導性平案處理不周的學校。
許淑華要蔣萬安承諾,不要拿繁文縟節去處理霸凌跟性平事件,用成案數很少來粉飾太平,一個月內研議縮短調查時間跟處理流程,並在受害者申訴時不再由校方、而是直接由教育局介入重啟調查等。
蔣萬安允諾,會在性平教育法架構下精進期程、委員組成更公正客觀,避免官官相護等弊端,許淑華追問能否一個月內給答案,蔣萬安回「好」。
台北市長蔣萬安今天下午列席台北市議會市政總質詢備詢,民進黨議員許淑華批校園霸凌與性平案的處理程序冗長且荒腔走板。
許淑華說,有一個案從國小五年級被霸凌到小六畢業,被人倒水在頭上、因拒絕把考卷給同學看被造謠作弊等,審議結果居然是「難認定具敵意或不友善環境產生損害結果」,甚至說造謠作弊是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範圍,後來因為當事人都已畢業,不了了之。
許淑華指出,家長有申訴,但等了兩個月,教育局的回覆是尊重學校審議結果,怒斥「教育局只是總機」,且根本就是校方同一批人一審再審、球員兼裁判,被害人投訴無門,而這段時間霸凌還在持續,教育局完全沒有處理偏差行為。
許淑華並表示,校園性侵、性騷擾、性霸凌通報,去年國中小共逾千件,國小方面性侵案通報28件、成案1件;性騷擾614件,成案48件,問「其它件是孩子自己夢到嗎」。
許淑華說,校園性平案件處理流程是24小時內通報校方,召開性平委員會、成立調查小組,調查時間最多可到4個月,期間對被害人沒有任何保護、隔離、輔導措施;受害者若對調查結果不服還要提行政救濟等,冗長程序是二次傷害。
教育局長湯志民說,性平教育法規定校方是主責調查單位,委員都是從教育部人才庫中外聘,而教育局裡也常常在開會,行政指導性平案處理不周的學校。
許淑華要蔣萬安承諾,不要拿繁文縟節去處理霸凌跟性平事件,用成案數很少來粉飾太平,一個月內研議縮短調查時間跟處理流程,並在受害者申訴時不再由校方、而是直接由教育局介入重啟調查等。
蔣萬安允諾,會在性平教育法架構下精進期程、委員組成更公正客觀,避免官官相護等弊端,許淑華追問能否一個月內給答案,蔣萬安回「好」。
- 記者:中央社記者陳怡璇、劉建邦台北26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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