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絕越南茶混充台灣茶 113年標示查核9成2合格
阻絕越南茶與台灣茶混裝後標為「台灣茶」,農業部農糧署今天表示,113年持續稽查,「市售茶品標示檢查」1157件,合格率92.2%;另外,「產地鑑別」501件,合格率99.79%。
農糧署發布資訊指出,為杜絕進口茶混充,確保買賣雙方交易品質,提升國產茶形象,113年持續辦理「國產茶稽查專案計畫」,其中「市售茶品標示檢查」計1157件,不合格90件,合格率92.2%。
針對上述不合格案件,農糧署指出,皆通知依「指定國產茶葉為應登錄溯源資訊之農產品及其應遵行事項」及「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等相關規定限期改善,複查若沒改善可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開罰。
農糧署表示,還有「市售茶品產地鑑別」200件、「競賽茶產地鑑別」301件,合計501件,其中4件因技術及法定方法規定等因素無法判定外,僅市售茶品不合格1件,最後以合格496件、總鑑別件數497件計算,合格率為99.79%。
農糧署表示,查核發現境外茶,涉及刑事責任,除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裁處外,並移送台灣高等檢察署統籌偵辦,以嚇阻及防範進口茶混充或偽標國產茶。
農糧署統計,112年「市售茶品標示查核」也逾千件,合格率92.5%。「市售茶品產地鑑別」最後共鑑別180件,4件為境外茶,移送高檢署,合格率為97.8%;「競賽茶產地鑑別」實際執行285件,全合格。
農糧署表示,「產地鑑別」其實始於110年,當年「市售茶品產地鑑別」有1件境外茶,直至112年被判決緩刑4年、繳交國庫新台幣500萬元。
農糧署說明,為確保消費者辨識國產茶的權益,已於111年訂定公告「指定國產茶葉為應登錄溯源資訊之農產品及其應遵行事項」,自112年起產製的國產茶,農產品經營者在流通、販賣前,應於茶葉產品包裝標示溯源農糧產品追溯條碼(QR Code)、產銷履歷或有機標章等。
農糧署發布資訊指出,為杜絕進口茶混充,確保買賣雙方交易品質,提升國產茶形象,113年持續辦理「國產茶稽查專案計畫」,其中「市售茶品標示檢查」計1157件,不合格90件,合格率92.2%。
針對上述不合格案件,農糧署指出,皆通知依「指定國產茶葉為應登錄溯源資訊之農產品及其應遵行事項」及「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等相關規定限期改善,複查若沒改善可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開罰。
農糧署表示,還有「市售茶品產地鑑別」200件、「競賽茶產地鑑別」301件,合計501件,其中4件因技術及法定方法規定等因素無法判定外,僅市售茶品不合格1件,最後以合格496件、總鑑別件數497件計算,合格率為99.79%。
農糧署表示,查核發現境外茶,涉及刑事責任,除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裁處外,並移送台灣高等檢察署統籌偵辦,以嚇阻及防範進口茶混充或偽標國產茶。
農糧署統計,112年「市售茶品標示查核」也逾千件,合格率92.5%。「市售茶品產地鑑別」最後共鑑別180件,4件為境外茶,移送高檢署,合格率為97.8%;「競賽茶產地鑑別」實際執行285件,全合格。
農糧署表示,「產地鑑別」其實始於110年,當年「市售茶品產地鑑別」有1件境外茶,直至112年被判決緩刑4年、繳交國庫新台幣500萬元。
農糧署說明,為確保消費者辨識國產茶的權益,已於111年訂定公告「指定國產茶葉為應登錄溯源資訊之農產品及其應遵行事項」,自112年起產製的國產茶,農產品經營者在流通、販賣前,應於茶葉產品包裝標示溯源農糧產品追溯條碼(QR Code)、產銷履歷或有機標章等。
- 記者: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4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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