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價住宅稅制新標準上路 信義房屋提醒留意1情況
財政部19日公布「一一三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所謂的「豪宅稅」認定門檻再調整,除延續原有總價門檻外,新增每坪單價認定標準,引發網路熱議。信義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執行經理葉惠玲指出,高價住宅認定標準新制影響範圍主要是漲多、高價且沒有取得成本的房屋,一般中古屋交易不受影響,不過扣除車位後買賣,房屋單價達標,也適用新標準課稅,這是許多屋主可能忽略的情況。葉惠玲表示,目前許多民眾出現兩個主要誤解:首先是認為政策影響所有老屋,實際上僅高價老屋受到影響,一般低價或低單價中古屋基本不受波及;其次是誤以為政策會影響老屋貸款條件,房貸是央行針對高總價房屋與財政部公布標準略有不同定義。
根據財政部最新標準,台北市單坪120萬元以上、新北市75萬元以上、六都及新竹地區50萬元以上,倘若不是核實申報或房地合一稅,就可能要適用新的規定,總價標準方面,台北市維持6000萬元以上、新北市4000萬元以上、其餘四都及新竹地區3000萬元以上。其他縣市考量在地居住特性,總價門檻由2000萬元調升至2200萬元,為此次唯一放寬項目。適用於舊制之房屋交易所得,其中高價住宅獲利率由17%調高到20%。新制將於今年5月報稅時適用。另外一個狀況是扣掉車位以後,單坪如果符合條件,申報的稅率也要調整。
葉惠玲補充,有些物件含車位計價雖不達標準,但若扣掉車位買賣,可能單價就達標,也是受影響的對象。舉例來說,一間總價 5,800 萬、含車位 50 坪的台北房屋,單價 116 萬未達標,但若扣除5坪車位買賣,房屋本體 45 坪,單價變為 128.9 萬,超過 120 萬,因而適用新標準。
然而是否符合上述標準就一定會被以高價住宅稅率計算?葉惠玲進一步解釋,此次增修受影響是113年起個人出售之房屋,如非屬房地合一稅新制課稅範圍,辦竣產權登記,且無法提出原始取得成本的屋主,才會被以新標準課稅。換句話說,相關交易的高價住宅,若能提出原始取得成本資料,則稅額計算可依實際獲利課稅,而非直接適用高價住宅獲利率標準。
根據財政部最新標準,台北市單坪120萬元以上、新北市75萬元以上、六都及新竹地區50萬元以上,倘若不是核實申報或房地合一稅,就可能要適用新的規定,總價標準方面,台北市維持6000萬元以上、新北市4000萬元以上、其餘四都及新竹地區3000萬元以上。其他縣市考量在地居住特性,總價門檻由2000萬元調升至2200萬元,為此次唯一放寬項目。適用於舊制之房屋交易所得,其中高價住宅獲利率由17%調高到20%。新制將於今年5月報稅時適用。另外一個狀況是扣掉車位以後,單坪如果符合條件,申報的稅率也要調整。
葉惠玲補充,有些物件含車位計價雖不達標準,但若扣掉車位買賣,可能單價就達標,也是受影響的對象。舉例來說,一間總價 5,800 萬、含車位 50 坪的台北房屋,單價 116 萬未達標,但若扣除5坪車位買賣,房屋本體 45 坪,單價變為 128.9 萬,超過 120 萬,因而適用新標準。
然而是否符合上述標準就一定會被以高價住宅稅率計算?葉惠玲進一步解釋,此次增修受影響是113年起個人出售之房屋,如非屬房地合一稅新制課稅範圍,辦竣產權登記,且無法提出原始取得成本的屋主,才會被以新標準課稅。換句話說,相關交易的高價住宅,若能提出原始取得成本資料,則稅額計算可依實際獲利課稅,而非直接適用高價住宅獲利率標準。
- 記者:中央社訊息服務20250224 1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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