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指盧秀燕賣市地逾10億 中市府:出售限制嚴格

台中市議員陳俞融今天質疑市長盧秀燕上任後,已賣出市有地總值逾10億元,面積近1.4個中央公園。市府表示,市有地管理政策,實施比中央更嚴格的出售限制,逾100坪以上不出售。

民進黨台中市議員陳俞融指出,根據台中市政府近年市有非公用土地處分情形及相關土地出售清冊發現,盧秀燕自上任6年來已賣出近250筆市有地,總價值近新台幣13億元,面積近1.4個中央公園。賣地速度之快,令人憂心市有資產加速流失。

陳俞融提醒,土地一旦賣出就難以回購,土地是市民的珍貴資產,市府賣掉的每一塊土地,都可能是明天市府推動重大建設時所需要的關鍵用地。市府應以更宏觀的視野來規劃市有地的利用,而不是一味地賣地換取短期收益。

陳俞融要求市府,針對市有土地,應優先考慮透過設定地上權、租賃等方式活化土地,應以市民福祉為依歸,建立更嚴謹的土地處分評估機制,確保每一筆土地的處分都能為市民帶來最大效益。

市府財政局表示,盧秀燕上任後,強化市有地管理政策,實施比中央更嚴格的出售限制,比如財政部規定國有財產超過500坪以上不出售,盧秀燕指示超過100坪以上不出售,強化市有地經營與管理。

財政局統計,盧秀燕就任6年以來,共出售市有土地245筆,面積合計2.0597公頃,售價約12.34億元,主要是公有畸零地合併使用讓售、小面積且經評估無保留公用使用必要的土地。

財政局指出,相較於前市長林佳龍4年任內,共計出售市有土地360筆,面積4.56公頃,總價款14.89億元,現任市府更無所謂大量變賣土地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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