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租屋想設籍遭拒沒福利又挨罰 議員批雙重懲罰

台中市為第二大城並自稱宜居城市,台中市議員楊典忠表示,中市戶籍逾期案件,每年罰700件,移居者因遭房東拒絕設籍,不能享受市民福利,還得遭市府罰款,雙重懲罰。

根據內政部公布的3月人口統計,桃園市為移入人口最多的城市,淨遷入高達4546人,其次為台中市3537人、新北市遷入3414人,成為吸納人口的三大重鎮。

台中市議會今天召開民政業務質詢,民進黨籍市議員楊典忠指出,台中市環境好、福利佳,吸引其他縣市民眾宜居生活。根據民政局統計,戶籍登記逾期依戶籍法裁罰案件數,112年有769件,裁罰金額新台幣58萬3100元,113年有702件,裁罰金額52萬4500元。

除裁罰外,更影響設籍台中市的公民權益與福利,包括台中公車的市民限定綁卡免費,敬老愛心卡每月1000點、老人健保免費等生活補助。楊典忠認為,被裁罰的民眾多是因為房東拒絕租客設籍。

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依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規定,不可以寫承租人不得遷入戶籍,如有類似約定,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該約定無效。若房東仍以不得遷入戶籍記載於租賃期約,承租人申訴後,得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楊典忠認為,法律雖保障租屋族設籍權益,實務上房東常以漲房租、不續租、提前解約等方式阻撓,設籍困難已剝奪租屋族的福利,還要再被市府罰一筆,「移居台中,雙重懲罰」。民政局長吳世瑋表示,民眾依居住事實可以申請租屋處戶籍。

楊典忠要求市府應主動設置「租屋族設籍協助窗口」,鼓勵房東配合設籍,並檢討「戶籍法」在地方上的彈性處理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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