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 原團指違平等轉型正義
行政院日前通過「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原民團體今天表示,草案企圖矮化未正名原住民族的民族權利,違背族群平等與轉型正義原則。
原住民族委員會表示,會再討論適切回應平埔原住民族群需求的完整權利保障機制。
行政院15日院會通過「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並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包含凱達格蘭、道卡斯、巴布薩、巴宰、噶哈巫、西拉雅、大武(土龍)、馬卡道、噶瑪蘭等多個族群代表今天齊聚於立法院前,認為草案企圖矮化未正名原住民族的民族權利,嚴重違背族群平等與轉型正義原則。
前原轉會委員、凱達格蘭族陳金萬表示,今天聯合全台各地的平埔族,是希望凸顯身分認證的問題;近期原民會預告的條文還是有很多問題,呼籲各政黨立委能召開公聽會,與原住民面對面討論。
南投縣噶哈巫文教協會總幹事潘仁和強調「我們不是其餘的人」,是身為原住民爭取原住民權利,不斷訴求復振平埔族的名字,也為了對得起祖先,呼籲各黨立委正視相關修法。
記者會中提出4項呼籲。反對另立「平埔族群」或「平埔原住民族群」權利體系,呼籲內政委員會進行修正或擱置此草案;第二,期待各黨黨團、立委依憲判意旨進行提案,以修正「原住民身分法」為優先考量。
第三,所有攸關族群權益的法律與政策改革,應建立在完整、平等尊重、具實質意義的參與機制之上,讓未正名原住民族群共同參與決策與討論;第四,反對任何殖民式修法,拒絕分化與矮化未正名原住民族群。
根據憲法法庭111年度憲判字第17號判決,要求行政機關保障原住民(族)身分認同權,於今年10月27日前完成立法或修法,訂定包含民族認定、身分要件及登記程序等權利保障。
原民會發布新聞稿回應,政府將基於憲法保障實質平等原則,針對平埔原住民族群政經、社會及文化等條件及需要,規劃平埔原住民族群權益保障措施,方能真正落實憲法判決意旨。
原民會指出,有關「原住民族基本法」是否適用,或如何適用於平埔原住民族群,均應依其特殊背景與實際需求個別檢視與規範,以確保能反映不同族群的具體處境與權益需求。
原民會表示,將持續與各機關協力溝通,共同研議符合憲法判決精神,且能適切回應平埔原住民族群需求的完整權利保障機制。
原住民族委員會表示,會再討論適切回應平埔原住民族群需求的完整權利保障機制。
行政院15日院會通過「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並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包含凱達格蘭、道卡斯、巴布薩、巴宰、噶哈巫、西拉雅、大武(土龍)、馬卡道、噶瑪蘭等多個族群代表今天齊聚於立法院前,認為草案企圖矮化未正名原住民族的民族權利,嚴重違背族群平等與轉型正義原則。
前原轉會委員、凱達格蘭族陳金萬表示,今天聯合全台各地的平埔族,是希望凸顯身分認證的問題;近期原民會預告的條文還是有很多問題,呼籲各政黨立委能召開公聽會,與原住民面對面討論。
南投縣噶哈巫文教協會總幹事潘仁和強調「我們不是其餘的人」,是身為原住民爭取原住民權利,不斷訴求復振平埔族的名字,也為了對得起祖先,呼籲各黨立委正視相關修法。
記者會中提出4項呼籲。反對另立「平埔族群」或「平埔原住民族群」權利體系,呼籲內政委員會進行修正或擱置此草案;第二,期待各黨黨團、立委依憲判意旨進行提案,以修正「原住民身分法」為優先考量。
第三,所有攸關族群權益的法律與政策改革,應建立在完整、平等尊重、具實質意義的參與機制之上,讓未正名原住民族群共同參與決策與討論;第四,反對任何殖民式修法,拒絕分化與矮化未正名原住民族群。
根據憲法法庭111年度憲判字第17號判決,要求行政機關保障原住民(族)身分認同權,於今年10月27日前完成立法或修法,訂定包含民族認定、身分要件及登記程序等權利保障。
原民會發布新聞稿回應,政府將基於憲法保障實質平等原則,針對平埔原住民族群政經、社會及文化等條件及需要,規劃平埔原住民族群權益保障措施,方能真正落實憲法判決意旨。
原民會指出,有關「原住民族基本法」是否適用,或如何適用於平埔原住民族群,均應依其特殊背景與實際需求個別檢視與規範,以確保能反映不同族群的具體處境與權益需求。
原民會表示,將持續與各機關協力溝通,共同研議符合憲法判決精神,且能適切回應平埔原住民族群需求的完整權利保障機制。
- 記者: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1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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