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輪椅婦人行道等過馬路 3汽車5機車全不讓…台南市警:已舉發

台南輪椅婦人行道等過馬路 3汽車5機車全不讓…台南市警:已舉發
(圖/翻攝自FB)

[周刊王CTWANT] 立法院先前修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駕駛必須禮讓行人,違者最高可開罰6000元。但不知是否因為新法已經上路一段時間,許多人都已經麻痺了。日前台南就曾出現乘坐輪椅的長者在斑馬線上等著過馬路,結果行經的3輛汽車、5台機車全部都沒有禮讓,整個畫面也被旁人拍下來。而台南市警一分局也表示,將會依法開罰。

近日有網友在網路上釋出一段影片,影片中可以看到,一名乘坐輪椅的老婦人與其家屬,正在站台南市東區崇德路與崇德十三街無號誌路口的斑馬線上,等待著過馬路。但是在等待過程中,可以清楚的看到,陸續有3輛汽車、5輛機車經過,完全沒有停下或禮讓的意思。

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影片曝光後,台南市警一分局德高派出所所長高銀泉就表示,此案件已經接獲民眾檢舉,目前已經依法舉發在案。

報導中也提到,台南市一分局今年至今,針對未禮讓行人違規一事已舉發122件,台南市一分局也向民眾呼籲,汽機車駕駛人在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應減速慢行,並停讓行人,優先讓行人通過。如有違反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處罰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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