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女自稱「鞋二代」詐騙朋友7839萬 賠償受害人13萬竟可「從輕處罰」

29歲女自稱「鞋二代」詐騙朋友7839萬 賠償受害人13萬竟可「從輕處罰」
潘女自稱「鞋二代」,打造有錢人設。(示意圖/翻攝Pexels)

[周刊王CTWANT] 中國大陸一名29歲潘姓女子自稱是「鞋二代」,經常在朋友圈裡推銷鞋子,不過因為陷入網路賭博,以高額利潤為誘餌,頻繁找朋友合作過橋貸款,竟騙取身邊的初中同學、高中校友、多年老友等,總計1750多萬元人民幣(大約為新台幣7839萬元),直到大家發現潘女一直沒有還錢,這才驚覺對方是詐騙,憤而報警處理,近日法院也對此案作出判決。

據了解,潘女婚後未有正當職業,因為婆家辦有鞋廠,她就幫忙在網絡直播賣貨,在社交媒體裡介紹自己,「做一個頹廢的富婆,真實的鞋二代」,以此來打造自己「鞋二代」的有錢人設,這也讓身邊朋友認為她家裡很有錢,資金流很寬裕。

日常賣鞋之餘,潘女也會向身邊朋友推薦過橋貸款,利用自己的姐姐是某國有大銀行信貸員的身份和自身的做過橋貸款經歷,騙取了多位朋友的信任,對象包含了身邊的初中同學、高中校友、多年老友等21人。潘女會先以高額利潤為誘餌,頻繁找朋友合作過橋貸款,並以「你認我這個人,我不會跑的」、「過橋就是暴利,不然我怎麼暴富」等話來哄騙受害者,但後續逐漸停止還款,導致多名被害人遭受重大損失。

受害者也憤而報警處理,潘女在被警方逮捕後,才坦言自己陷入網絡賭博,輸了2000多萬元(大約為新台幣8959萬元),並交代資金全部用於網絡賭博,造成自己財務破產。案發後,潘女賠償邵姓被害人價值1萬元(大約為新台幣4萬4千元)的兩瓶洋酒,以及賠償孫姓被害人價值2萬元(大約為新台幣8萬9千元)的首飾。

永嘉縣人民檢察院認為,潘女的犯罪行為構成詐騙罪,但考慮其自首和已退賠部分違法所得,建議從輕處罰,最終法院判處潘女有期徒刑13年4個月,並處罰金25萬元(大約為新台幣111萬元),責令退賠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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