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溫假」標準是什麼?停班停課條件、定義5大QA一次看
[周刊王CTWANT] 週末冷氣團南下,最冷時間點落在週日(15日)清晨,包括中部以北和東北部低溫將來到11至13度。而在今年1月霸王級寒流來襲時,全台多縣市低溫下探7度,就有多所學校經評估後宣布停班停課,並向教育局備查,至於「低溫假」的標準是什麼?CTWANT也整理了關於「低溫假」的5大QA。
「低溫假」的標準、定義是什麼?
根據現行「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3條規定,只有風災、水災、震災、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其他天然災害被列在停班課範圍內,並未包含低溫、高溫。
不過,第8條也說明了「其他天然災害」的定義,只要是造成交通、水電供應中斷或供應困難,影響通行、上班上課安全,或有致災之虞、必須撤離或疏散時,各縣市首長得在評估後,決定發布停止上班及上課。
內政部長林右昌則曾表示,若天氣寒冷對社會運作及學生上學造成影響,地方政府可以依照相關權責宣布停班停課。包括山區學校在內,學校評估上學狀況後,可依據現有的「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規範,向教育局提出報備,申請停止上班上課。
上班族也有「低溫假」嗎?
勞動部職安署曾解釋,「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僅適用政府機關和學校,民間企業並不適用,若民間企業決定停止上班,則依法令規定,由勞資雙方協商處理。
另據勞動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建議,雇主在天然災害發生時,應注意勞工出勤的安全,避免勞工因「繼續工作而發生危險」,並採取足以保障勞工安全之必要措施。
若放「低溫假」可以領薪水嗎?
「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指出,如果勞工居住所在地或通勤路線所屬縣市首長宣布停止上班,勞工可以不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其他不利處分。
但勞工若應雇主要求而出勤,雇主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協助。
戶外工作怎麼辦?
職安署於2021年訂定「寒冷天氣期間戶外作業安全健康指引」,要求雇主在寒流期間應做好勞工禦寒保暖措施,防止低溫引起的危害。若雇主未依相關法令規定,採取低氣溫環境的應變措施,從而導致勞工罹災,最高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
職安署也說,對於戶外作業的勞工,雇主應特別採取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包括提醒勞工穿著適當防寒衣物、安排適當作息時間及提供熱飲、建立工作伙伴互護機制、視勞工身體健康狀況適當進行工作調配,儘量減少勞工暴露於寒冷天氣的時間,及留意中高齡及患有心血管疾病等慢性病者的健康情形等。
低溫會帶來那些危害?
職安署指出,往年均有發生勞工因戶外低溫引發心臟及腦血管疾病等職業災害死亡案件,勞工如具高血壓症、動脈硬化、糖尿病、心臟病等相關疾病,容易因低氣溫導致惡化及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雇主應適當進行工作調配,減少於室外作業時間,降低危害風險。
依據相關條例,勞工恐因低溫引發心臟病、腦中風、心肌梗塞、流感、過敏性鼻炎、氣喘、末梢血液循環障礙等等疾病,提醒雇主及工作者應注意保暖和安全措施,同時留意健康狀況,避免造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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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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