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客菜規定嚴格! 他帶「這些東西」探監全被退件:做一遍才知道

[周刊王CTWANT] 臉書粉絲專頁「一級嘴砲技術士」發文指出,他日前帶著炸雞、薯條與可樂前往監所會客,卻在現場被拒收所有食物,原因是炸雞帶骨、薯條帶鹽、可樂屬於湯水類,違反相關規定。貼文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
《ETtoday新聞雲》報導,粉專「一級嘴砲技術士」表示,當天他將熱騰騰的麥當勞炸雞、薯條和可樂當成會客菜帶去監所,結果卻因為因為炸雞帶骨、薯條帶鹽、可樂是湯水,以上食物不符規定而遭到退件,讓他直呼,「最珍貴的,就是那種你必須自己做一遍才會知道的知識。」他也進一步說明,監所並非禁止所有加鹽食品,但若表面有結晶粉狀或顆粒,仍屬於禁止範圍。
貼文引發網友熱議,紛紛表示「每個匪夷所思的規定後都有一個真實的故事」、「矯正機關都有非常跳躍的考量,比如西瓜不能是整顆的,怕你用針打酒精飲料進去」、「空心菜也不行,怕藏東西」、「電影《重案對決》有演,骨頭可以拿來攻擊別人」,也有人建議「買外面會客菜比較好,還可以打電話訂,請店家幫送就好,會客菜菜色很豐富,他們都知道監獄的規定,很省事」。
另據現行規定,民眾每次可送入的會客食物限重2公斤,且不得包含酒精、茶葉、結晶或粉狀物,例如鹽、糖、奶粉,或流質與冰凍食品。若為魚、肉類或蔬菜等,需事先切塊、切片或剁碎;海鮮或堅果需去殼;罐頭食品則需打開、去湯汁並裝入透明塑膠袋。
延伸閱讀
- 記者:周刊王CTWANT
- 更多生活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