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港自辦市地重劃區24年來未完成重劃 地政局限期整理以保障所有權人權益


興港自辦市地重劃區24年來未完成重劃 地政局限期整理以保障所有權人權益


【今傳媒/記者張淑慧 報導】臺南市第78期興港自辦市地重劃區自民國89年9月核准成立籌備會以來,重劃工程進展緩慢。雖於民國106年6月完成70%工程進度查核,但至今工程進度僅達90%,卻仍未竣工,重劃行政與工程進度停滯,重劃業務嚴重廢弛。地政局依《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以下簡稱獎勵重劃辦法)第18條規定,要求重劃會於民國114年7月31日前完成整理作業,並改(補)選理監事,以推進重劃業務,保障土地所有權人權益。如未能如期完成,地政局將依同條規定辦理重劃會解散事宜。


經調查,第78期興港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因理事長於重劃區內持有土地面積未符獎勵重劃辦法第11條第3項規定,加上理事會成員中有理事已歿,導致理事人數未符第11條第2項規定,理事會組成不符法令,無法正常運作,進而造成重劃業務嚴重停滯。


地政局多次發函催促重劃會召開會員大會,重新改(補)選理監事以推動重劃業務,但重劃會遲未能順利召開會員大會,導致重劃作業停滯,影響全區超過兩百位土地所有權人權益,使得土地無法發揮應有的效益,並進一步阻礙本市都市發展。地政局依法執行公權力,將持續積極捍衛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最新生活新聞
人氣生活新聞
行動版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