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2.0新制5月開徵 稅務局鼓勵多屋族出租成愛心房東享輕稅

記者季大仁/新竹報導


房屋稅2.0新制5月開徵 稅務局鼓勵多屋族出租成愛心房東享輕稅

因應房屋稅差別稅率2.0(簡稱房屋稅2.0)今(114)年5月1日首次開徵,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將由原先的「縣市歸戶」改採「全國歸戶」,並依持有應稅戶數按差別稅率「全數累進」課徵,稅負將有感增加。新竹市稅務局提醒若將房屋出租,或成為公益出租人,或投入社會住宅市場,可按照較輕的稅率課徵,稅務局近期已寄發輔導通知單,請民眾提早做好節稅規劃。

代理市長邱臣遠表示,「多屋重稅、自住減稅」是市府推動居住正義重要的一步,房屋稅2.0透過加重空(閒)置房屋稅率為2.6%至4.8%,擴大公益出租人及社會住宅適用1.2%優惠稅率的差距。此外,對於出租房屋的稅率也減輕為1.5%至2.4%,以鼓勵房屋所有人將房屋釋出至租賃市場,也可以成為公益出租人或投入社會住宅市場,照顧更多租屋家庭,讓新竹成為安居科技城。

稅務局表示,住家用房屋分為自住用和非自住用,房屋有效利用出租及繼承共有房屋有效利用困難,可適用較優惠稅率。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只要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當地一般租金標準,或繼承共有房屋,4戶以內每戶1.5%,5-6戶每戶2.0%,7戶以上每戶2.4%。其他未作有效利用多屋族,課以較高稅率,1戶為2.6%;2-4戶每戶3.2%;5-6戶每戶3.8%;7戶以上每戶4.8%。公益出租人及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維持稅率1.2%。

稅務局說明,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當地一般租金標準之住家用房屋,可適用較優惠稅率(1.5%-2.4%),與未作有效利用的房屋稅率(2.6%-4.8%)相較,最大相差3倍之多。如將房屋投入社會住宅市場(包租代管)或成為公益出租人,還享有「租金所得稅」、「房屋稅」與「地價稅」等3稅減免。多屋族如想減輕房屋稅稅負,可規劃將空(閒)置房屋出租,當個愛心房東或聰明的包租公。

稅務局提醒,出租房屋且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者,請於今年3月24日以前填具申報書並檢附租賃契約或其他證明文件,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並在5月向國稅稽徵機關申報綜合所得稅之房屋租賃所得。如符合公益出租人或為社會住宅房屋,稅務局將定期依通報資料逕行核定,民眾不用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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