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籲公開4機關律師費 綠:依採購法辦理未隱匿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昨天公布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立法院訴訟代理人費用共新台幣186萬元,遭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質疑其為不公開的業務秘密。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表示,用國家公帑聘用律師,是依政府採購法辦理並予公開,沒有隱匿。

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前天進行憲法法庭言詞辯論,王定宇於社群平台公布並質疑立法院花費新台幣186萬公帑請訴訟代理人。翁曉玲今天上午接受廣播節目訪問時反擊說,當初她也想要了解,但立院秘書處以涉及業務秘密為由,無法告訴她,為何王定宇可以知道每一個人的訴訟費用,政府機關花納稅錢請律師,應公開相關經費。

民進黨團今天下午在立法院舉行輿情回應記者會。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回應說,4個聲請機關聘請的律師都是一流的國家級律師,是為正義挺身而出,當初4個機關有一個默契,每位訴訟代理人費用是15萬元,都是遠低於市場行情的價錢。

吳思瑤說,昨天看到媒體披露立法院價碼,她對律師群感到抱歉,不過所有人都是本於社會良知,在這個重要的憲政時刻捍衛憲法。

吳思瑤指出,翁曉玲作為立法委員,難道不知道各個政府機關的編列預算委任費用,都應該循政府採購法程序,既然是依國家公帑聘用律師,當然適用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並予以公開,這些都要上網,都是公開資訊,沒有隱匿,國民黨說法是自相矛盾。

吳思瑤表示,立法院這筆花費合不合理、值不值得,社會自有公評,立委也有權利監督行政部門預算執行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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