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刪除延任條款通過 政院:思考如何讓NCC正常運作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NCC組織法部分條文,落實刪除NCC委員延任條款,NCC運作恐面臨停擺。行政院指出,將思考是否提出後續方案,使法定獨立機構能正常運作,維護民眾權益。

立法院7月中旬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修正案,刪除延任規定,避免委員延任,但因三讀通過的組織法修正案還沒正式施行,行政院依法請NCC副主委翁柏宗自8月1日起延任,並代理主委職務。

立法院在野黨團不滿行政院此舉,力促落實刪除NCC委員延任條款,立法院會今天也三讀修正通過NCC組織法部分條文,明定7月16日三讀通過的第4條及11月15日修正的第16條,將自今年12月1日施行。條文生效後,NCC將僅剩3位委員,運作面臨停擺風險,各界關注政院如何因應,以及是否重提NCC委員名單。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晚間透過媒體群組表示,前行政院長陳建仁今年4月30日就送出NCC人事案,但立法院兩度三讀修正NCC組織法,對於NCC人事案卻超過半年未排案審議,政院表達遺憾。

李慧芝指出,NCC為獨立機關,肩負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等業務,包括有線電視系統的頻道上下架、衛廣頻道之申設換照等職權,皆需NCC能夠召開會議並正常運作才能行使;若立法院遲未審議NCC人事案,勢必影響民眾權益。

李慧芝說,行政院將整體瞭解立法院在今年7月16日以及今天三讀修正條文的適用範圍、對象以及程序,並思考是否提出後續方案,使法定獨立機構能正常運作,以維護民眾權益。

原NCC主委陳耀祥、副主委翁柏宗、委員王維菁和林麗雲4人任期至7月31日,行政院4月底依法提名翁柏宗為委員兼主委、陳炳宏為委員兼副主委,以及新任委員羅慧雯及詹懿廉共4人名單函送立法院審查,但尚未獲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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