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綁大選公聽會意見不一 學者籲延長審議公告時間

立委提案修法讓公投綁大選,學者在公聽會表示,公投幾乎是拿來政治操作,不是形成公民意志,綁大選在現狀下弊大於利,但如果把審議、公告期間都拉長到6個月以上,則可以考慮;另有學者認為,2018年選務亂象,純屬技術問題,而非制度問題。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提案修正公民投票法,公投案公告成立後1個月到6個月內舉行公投,如遇全國性選舉應同日舉行。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日前決議,公民投票法修法前,應先舉辦2場公聽會。今天由國民黨籍召委徐欣瑩安排第2場「公民投票法」公聽會。

成功大學政治系助理教授王禕梵說,投票對人民來說是心理跟認知的負擔,如果既要投議題、又要投人,各種選舉綁在一起,或是公投題目過多,會影響理性決策。

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指出,公投要不要綁大選,確實是選擇題、不是是非題,公投制度重點在於充分審議、充分資訊。

林佳和說,公投幾乎是拿來政治操作,不是拿來形成公民意志,綁大選在現狀下,明顯弊大於利;若要與大選合辦,把審議、公告期間各拉長到6個月以上,讓制度上產生聚焦效果,是可以考慮的。

根據現行公投法,主管機關於收到公民投票提案或補正提案後,應於60日內完成審核;主管機關應於公民投票日90日前公告。

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教授陳志華表示,現行規定每2年舉辦一次公投,可能8月舉辦公投後,同年11月或隔年1月又有選舉,是否擾民、增加人民負擔,必須考量。

開南大學法律系兼任副教授仉桂美說,2018年公投綁地方選舉過程的選務亂象,純屬技術問題,而非制度面問題,她時任監委曾提出調查報告並糾正中選會,但2019年民進黨執政就修正公投法脫鉤,不思行政技術的突破,任意剝奪人民的基本權。

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表示,理性思辯才是公投實施的基礎,選務機關支持現行公投與大選脫鉤辦理,主要原因不只是給選務機關合理的籌備期間,公投、大選分開辦理,將人跟事脫鉤,有助於政黨政治運作,經由選民理性思辨可邁向下階段更穩定、民主鞏固的政治。

陳朝建說,技術歸技術,但要考慮法律規定、社會信任、客觀局勢;舉例來說,很多人提到可實施電子投票或網路投票,但從各方面考量,全球最希望台灣實施先進電子投票或網路投票的國家,應該會是境外敵對勢力,要反過來想如何確保台灣民主鞏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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