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義被控弒親案偵查 監院請法務部警政署督促改進
王忠義遭控殺害父母案獲判無罪確定。監委認為,警方多次以不當話語影響王忠義供述,南投地檢署檢察官以不是自白的筆錄當作起訴依據,還以榮譽法醫師說法推翻法醫研究所鑑定,請法務部與內政部警政署督促所屬檢討改進。
王忠義遭控殺害父母案,殺父部分無罪確定;弒母部分,一審有罪,二審、更一審無罪,更二審改依過失致死罪判刑,更三審於民國112年宣判無罪確定,不得上訴;涉過失致死部分另案處理。
監察院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15日審查通過調查報告,監察委員蔡崇義說,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決無罪確定,主要理由包括王忠義104年4月9日警詢時一再否認犯罪,不能認為是自白,缺乏任意性;又檢察官安排王忠義與妻子接受刑事警察局測謊結果,未判定2人說謊,可認定測謊鑑定方式無法證明王有推落其母親下水,自不能作為對王忠義的不利認定。
此外,解剖鑑定死者死因及死亡方式部分,經依法醫師、台大醫學院法醫研究所及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等所提鑑定意見,也無法得出王母是被王忠義推落下水。
蔡崇義表示,檢察官直接以4月9日警詢筆錄做為起訴依據,且經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鑑定及刑事局測謊,並無不實反應,若檢察官對王忠義有利的證據有疑慮,應尋求台大醫學院法醫研究所等更具公信力機關提供進一步鑑定意見,但卻轉而委請彰化地檢署榮譽法醫師石台平為鑑定人,及某儀測服務公司對於測謊結果複核鑑定意見,就認定王母遭他殺並起訴王忠義,有違刑事訴訟「事實發現」及「人權保障」目的。
蔡崇義認為,當全案仍在法院審理時,身為本案受委託的鑑定人石台平卻不斷在媒體批判,認為本案一定是兇殺,言行實有未當。
蔡崇義還說,本案在104年4月9日長達4小時33分警詢過程所製作的筆錄內容不到4頁,經檢察事務官製作勘驗譯文,對話內容卻長達70頁,且王忠義長達3小時都一再否認犯罪。
蔡崇義表示,警方多次說出「一個人關跟二個人關,對一個家庭來講是不一樣啦」、「幾天你就瘋掉了…你看你都要瘋掉了,你老婆呢」、「你老婆受得了嗎,他身體比你更差,不為自己想,要為她想一想,為小孩想一想」、「你都受不了,你太太受得了嗎,漫漫長夜,度日如年」話語,足以影響王忠義供述任意性,有違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1項規定,核有未當。
王忠義遭控殺害父母案,殺父部分無罪確定;弒母部分,一審有罪,二審、更一審無罪,更二審改依過失致死罪判刑,更三審於民國112年宣判無罪確定,不得上訴;涉過失致死部分另案處理。
監察院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15日審查通過調查報告,監察委員蔡崇義說,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決無罪確定,主要理由包括王忠義104年4月9日警詢時一再否認犯罪,不能認為是自白,缺乏任意性;又檢察官安排王忠義與妻子接受刑事警察局測謊結果,未判定2人說謊,可認定測謊鑑定方式無法證明王有推落其母親下水,自不能作為對王忠義的不利認定。
此外,解剖鑑定死者死因及死亡方式部分,經依法醫師、台大醫學院法醫研究所及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等所提鑑定意見,也無法得出王母是被王忠義推落下水。
蔡崇義表示,檢察官直接以4月9日警詢筆錄做為起訴依據,且經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鑑定及刑事局測謊,並無不實反應,若檢察官對王忠義有利的證據有疑慮,應尋求台大醫學院法醫研究所等更具公信力機關提供進一步鑑定意見,但卻轉而委請彰化地檢署榮譽法醫師石台平為鑑定人,及某儀測服務公司對於測謊結果複核鑑定意見,就認定王母遭他殺並起訴王忠義,有違刑事訴訟「事實發現」及「人權保障」目的。
蔡崇義認為,當全案仍在法院審理時,身為本案受委託的鑑定人石台平卻不斷在媒體批判,認為本案一定是兇殺,言行實有未當。
蔡崇義還說,本案在104年4月9日長達4小時33分警詢過程所製作的筆錄內容不到4頁,經檢察事務官製作勘驗譯文,對話內容卻長達70頁,且王忠義長達3小時都一再否認犯罪。
蔡崇義表示,警方多次說出「一個人關跟二個人關,對一個家庭來講是不一樣啦」、「幾天你就瘋掉了…你看你都要瘋掉了,你老婆呢」、「你老婆受得了嗎,他身體比你更差,不為自己想,要為她想一想,為小孩想一想」、「你都受不了,你太太受得了嗎,漫漫長夜,度日如年」話語,足以影響王忠義供述任意性,有違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1項規定,核有未當。
- 記者: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19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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