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女兒長相太正 色男誆騙「拿紅酒」硬上得逞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桃園市一名王姓男子先前以取紅酒為由,將女性朋友阿春(化名)的21歲女兒小美(化名)誆騙至家中,結果竟將她性侵得逞,小美事後報警,全案經桃園地院審理,依強制性交罪判處王男3年4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王男與阿春是朋友關係,但王男眼見阿春的女兒小美長相秀麗,竟對她心懷不軌,某日誆騙小美「回家拿紅酒」,將小美騙到住家,由於王男是母親的友人,小美也沒多加懷疑,不料王男將她帶到住處後,就將她推到在床,不顧小美反抗與拒絕,將她性侵得逞。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王男為了一己私慾,不顧他人性自主決定權,造成小美不可抹滅的傷痛,所為實不可取,且在偵查過程中,還一再掩飾、否認。
不過,桃園地院法官考量,王男在審理時坦承犯行,並且已與小美達成和解,衡量王男學歷、社會經濟地位後,依照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4個月有期徒刑。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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