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販售喪屍煙彈 桃檢逮2嫌1押1交保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已經造成2名員警執勤時身亡的「喪屍煙彈」,竟然有人在網路上販售,桃園地檢署指揮刑事警察局第一大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等單位,查獲楊姓、宋姓嫌犯在網路及通訊軟體販售「喪屍煙彈」,專案人員搜索查獲喪屍煙彈及半成品煙油,檢察官偵訊後依毒品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開庭後裁准楊姓羈押禁見;宋嫌以20萬元交保。
桃檢指出,檢察官蕭博騰指揮刑事警察局第一大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等單位,偵辦被告楊、宋2人利用社交網路平台IG、通訊軟體Wechat販售喪屍煙彈案,於年10月1日,搜索桃園市平鎮區民宅,查獲被告楊、宋2人製造含有異丙帕酯、依托咪酯之煙油(俗稱喪屍煙彈),並扣得異丙帕酯、依托咪酯原料粉3包(總毛重323.5公克)、依托咪酯類煙油半成品9瓶(總毛重613.5公克)、依托咪酯煙彈成品14顆、調和香精、攪拌器、研磨器等製作喪屍煙彈器具。
楊、宋2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均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製造、販賣第三級毒品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楊嫌羈押禁見、宋嫌則具保20萬元。
桃檢指出,異丙帕酯、依托咪酯屬於新興毒品,業經行政院公告列管為第三級毒品,不肖份子常用以製作電子煙油,吸食依托咪酯、異丙帕酯煙油,恐產生致幻、麻醉、肌肉痙攣、運動不協調、抽搐等副作用。
桃檢慎重呼籲國人切勿輕易嘗試,以免有害身體健康並危及生命安全,檢方將持續與執法機關合作打擊新興毒品,維護國人健康。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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