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涉違法地下期貨 士檢起訴負責人等7嫌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北市士林區某健身房遭檢舉葉姓負責人涉與自家教練違法拉學員,違法經營地下期貨交易,並違法「開班授課」,士林地檢署4月間指揮警方執行搜索,並將葉姓老闆及健身教練等共13人帶回偵辦;今(19)日依違反期貨交易法、組織犯罪、恐嚇取財等罪嫌,起訴葉某等7人。
檢方起訴指出,葉某為健身房負責人,而林姓、王姓、鍾姓、宋姓、鍾姓及許姓男子,都是受僱於葉某健身房的健身教練,這7人未經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暨期貨管理局許可,自110年12月間起,由被告葉某指揮其餘被告6人,在其健身房竹北館、中壢館、六家館及士林館,招攬學員前往Vantage投資平台下單進行期貨交易,Vantage投資平台則抽取比例不等之手續費,再返傭予被告7人,合計不法獲利2231萬餘元。
此外,檢方也查出,葉某未經金管會證期局許可並發給許可證照,亦自110年12月間起,在該健身房竹北館開班授課,學費8萬餘元,由被告葉某教導學員判斷投資標的之漲跌、設置壓力線、進場位置,以此方式經營期貨顧問事業,合計不法獲利共計985萬餘元。
檢警並發現,葉某、宋某、林某及鍾某4人,於111年11月26日,在葉某經營的健身房士林館內,以某被害人未事前預約場地教學為由,先以人數優勢包圍並怒斥該被害人,致其心生畏懼,再順勢以趕赴現場處理需要車馬費、路上發生車禍等理由,要求支付6萬元,之後經該被害人支付3萬2000元始得以離開現場。
此事經另名被害人於同日揭露上情,葉某等4人竟基於強制之犯意聯絡,隔天在健身房士林館,脅迫這2名被害人道歉,使人行無義務之事。
士林地檢署重大經濟犯罪專組檢察官指揮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九大隊、台北市刑警大隊、士林分局及中正第二分局經連日調查、詳盡蒐證後,4月間依法搜索台北及新竹等相關處所16處,當場扣得疑似不法所得現金1086萬餘元、泰銖18萬餘元、虛擬貨幣泰達幣6萬餘枚及賓士車1輛等物品,合計不法所得3220萬餘元,依法聲請法院宣告沒收,以澈底剝奪犯罪所得。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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