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債遭嗆「你越討我越不還」 莽男暴怒持刀刺傷17刀辯:「腳滑不小心」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桃園市一名胡姓男子去年9月間向游姓男子催討債務,結果遭嗆「你越討我越不還」,胡男老羞成怒持藍波刀朝游男猛刺19刀,經胡男家人制止才停手,警方到場逮捕胡男,起出藍波刀等證物,胡男對此竟辯稱「腳滑不小心劃傷」,經檢方依殺人未遂起訴,全案經桃園地院審結,依傷害罪將胡男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胡男與游男有債務糾紛,而胡男也多次催討未果,去年9月2日傍晚,游男主動到中壢區找胡男聊天,言談中胡男表示手頭很緊,提醒游男快點還錢,結果雙方因此引發口角。
此時游男對胡男嗆聲「你越討我越不還」,孰料胡男聽到這句話頓時引燃怒火,隨即持藍波刀朝游男頭部、雙手與身體等處連續揮刺,游男閃避不及全身上下被刺傷19刀。
胡男的哥哥聽見2人打鬥聲後出面制止,並將藍波刀搶下,阻止胡男繼續行兇,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將胡男逮捕到案,也查扣藍波刀等證物,游男被送醫急救後生命沒有大礙。
地方偵訊時,胡男坦承持藍波刀揮刺游男,但否認有殺人意圖,辯稱當時腳踩在打翻在地的水上,導致「腳滑」才不慎劃傷游男,檢方則打臉怒斥,藍波刀刀刃長17公分、刀寬4公分,針對游男身體不特定處揮砍,下手之重絕非不小心劃傷,游男可能因失血過多致死,全案偵結後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胡男。
地院審理時,胡男坦承犯行,法官考量游男證述事發經過,並無其他佐證,而胡男手持刀刃達17公分藍波刀,但游男受傷勢位置多集中四肢、背部等非人體要害或致命部位,且均為刀刃切劃皮膚傷口,未見刀刃穿刺捅入體內傷勢,胡男於員警抵達現場前,已主動停止持刀揮砍,難認胡男所為有殺人犯意,因此變更起訴法條為傷害罪。
法官審酌,胡男僅因金錢細故竟持藍波刀揮砍游男,造成多處傷害,犯罪手段危險性甚鉅,念其犯後坦承且態度尚可,胡男雖有意願賠償游男,但因游男要求胡男需全盤同意他所述案發經過,迄今無法達成和解,法官審結後依傷害罪,判處胡男有期徒刑10個月,還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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